医疗创新委员会建议全面改革地区保健体系,以应对超高龄社会
保健所负责规划与协调,地区机构负责居民健康管理
扩大医疗资源薄弱地区流动诊疗及公私合作

有建议指出,为应对超高龄社会,应全面改革地区保健和基层医疗体系,使居民能够在社区内从疾病预防、治疗与照护直至生命末期,持续获得健康管理服务。


“从居住地预防到生命末期……强化居家医疗与基层医疗” View original image

医疗创新委员会27日在首尔中区高丽亚娜酒店举行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构建应对超高龄社会的预防性保健医疗体系的地区保健与基层医疗创新建议案》。


委员会认为,仅依靠目前以疾病治疗为中心的医疗体系,难以应对超高龄社会中日益增加的虚弱、痴呆、复杂慢性病及多重用药等复合型健康问题,因此建议转向以社区为中心的体系,让预防和健康管理在居民居住地附近开展。


本次建议案以“无论居住何处,从预防到生命末期均享有严密健康安全网”为目标,提出四大战略:地区保健医疗体系创新及功能强化、确立基层医疗功能并扩大社区职能、激活地区保健与基层医疗协作,以及推进法律、财政、信息和人力等地区保健医疗体系基础创新。


委员会首先建议,地区保健医疗体系应从以个别机构或项目业绩为中心,转向以“人口群体健康”为中心。即将提升全体地区居民健康水平、缓解健康不平等作为政策目标,并依据居民健康成效设计和评估政策。


地区保健医疗机构的角色也将重组。市、郡、区保健所将专注于地区健康政策战略与规划、公共卫生危机应对以及地区保健的统筹协调;在居民居住地附近提供预防、健康促进和健康照护服务的职能,则以健康生活支持中心和保健分所等为重点强化。建议在城市地区均衡扩充健康生活支持中心,在农村和渔村地区强化保健分所及保健诊疗所职能,并根据地区条件进行重组。建议案还包括扩大居民参与地区保健医疗治理的方案。


以“基层医疗”为中心的整合照护……普及居家医疗

建议案还提出,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承担责任,保障农村、渔村等医疗薄弱地区居民能够获得基本的基层医疗服务。具体构想是根据地区条件,采取强化保健分所和保健诊疗所功能、支持民营基层医疗机构、扩充公私协作型基层医疗机构以及开展流动巡回诊疗等多元供给方式。


委员会认为,基层医疗不应仅停留在诊所级疾病治疗功能。应完善制度与补偿体系,确保首诊接触、综合性、连续性和协调功能等基层医疗核心职能切实发挥作用,使其成为在居民身边负责疾病预防、一般慢性病管理及健康照护的社区健康管理主体。


地区保健和基层医疗按各个项目各自运行的结构也将改变。两个领域将构建共同负责地区居民健康的协作体系,并共同应对地区主要健康问题。


尤其将强化地区保健和基层医疗在社区整合照护中的作用。把预防虚弱、多重用药管理、出院患者管理、上门诊疗和居家医疗等与整合照护衔接,并建立制度基础,使地区保健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能够实质性参与整合支持会议及服务对象管理过程。


整合地区健康信息,构建人工智能平台

建议案还提出,应根据地区健康需求改革财政和评估体系。即摆脱按个别项目提供国库补助的方式,按照社区健康需求程度分配资金,并朝着促进地区保健与基层医疗协作活动的方向改进补偿和评估体系。


分散的地区保健、医疗服务利用及整合照护信息也将实现标准化,并接入统一的信息系统。计划开发并升级基于人工智能的社区健康管理平台,以便及早识别健康风险并对接所需服务。


为提高地区保健人员的就业稳定性和专业能力,还提出建立国家层面的必备能力标准及教育培训体系,并从保健医疗相关本科教育到住院医师培训、继续教育,系统衔接地区医疗教育。


委员会还建议开展地区保健与基层医疗创新试点项目,以在实际地区验证上述改革。计划构建由地区保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社区资源及居民代表等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并不以各机构业绩为重点,而是以解决社区人口群体的实际健康问题为目标推进项目。


医疗创新委员会主席Jeong Gihyeon表示:“在超高龄社会中,必须转向让居民能够在居住地附近及早关注健康状况,并持续获得所需医疗与照护的体系。”他还称:“期待本次建议案成为地区保健与基层医疗不再局限于各自领域、共同对地区居民健康负责的起点。”



另一方面,委员会当天还讨论了下半年与公众沟通的计划。预计将于11月7日至8日举行第二次公众讨论与审议论坛,以“维持生命医疗决定制度”为主题征集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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