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义村入选行政安全部第一次征集项目
投入应对地方消亡基金,减轻居民自筹负担
全南光州统合特别市珍岛郡正着手扩大由居民直接参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共享收益的“阳光收入村”,以应对地方消亡危机,并构建居民主导型基本收入模式,创造稳定的村庄收入。
随着郡内面韩义村最终入选由行政安全部主管的“2026年阳光收入村第一次征集项目”,该郡将制定运用地方消亡应对基金的居民扶持措施,并全面推进项目。
阳光收入村是由村民直接成立合作社,参与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与居民共享由此产生收益的居民主导型项目。
其核心并非仅安装发电设施,而是通过将当地生产能源所产生的收益重新回馈居民和村庄的机制,打造稳定收入来源,同时实现社区活化与能源福利。
此次第一次征集共有全国129个村庄申请,其中86个村庄最终入选。
珍岛郡内面韩义村入选,为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收益构建新型农渔村收入模式奠定了基础。
项目产生的发电收益除返还给居民外,还计划再投资于村庄福利和社区活化项目等,预计将为人口减少和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农渔村地区注入新活力。
尤其是,该郡计划集中提供行政支持,以减轻居民的初期项目费用负担。
该郡拟通过地方消亡应对基金,补贴居民需承担的15%自筹资金中的一部分,从而减轻筹集初始资金的负担及金融成本。
该郡预计,降低居民融资负担后,可减少发电项目收益中用于支付金融成本的部分,长期而言也将提高居民实际获得的收入。
阳光收入村的扩展也将加快推进。
继韩义村在第一次征集中入选后,目前正在进行的第二次征集中,珍岛地区另有9个村庄已完成申请。
该郡计划,若新增入选规模扩大,将把村庄单位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推广至当地各处,并发展为联动居民收入、地区社区活化及应对地方消亡的区域循环经济模式。
尤其是,该郡将集中政策力量,摆脱由外部经营者获取发电收益的既有开发方式,推动形成居民作为项目主体参与、地区社会共享其利益的机制。
珍岛郡守Lee Jaegak表示:“阳光收入村是由居民成为项目主人、实现能源福利并打造可持续地区循环经济的核心模式。我们将积极投入地方消亡应对基金,大幅降低居民自筹负担,集中一切力量推动阳光收入成为居民稳定的基本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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