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未将其纳入公共机构合并重组审议对象
若要合并机构,须克服信用恢复委员会内部的分歧
韩国普惠金融振兴院院长兼信用恢复委员会主席Kim Eungyeong正加快推进两家机构的合并讨论。不过,此事与政府推进的公共机构合并重组讨论分开进行,且信用恢复委员会内部对于合并方式及必要性也存在分歧,预计要实现实际合并仍需进行大量协调。
据相关政府部门及金融业26日消息,Kim Eungyeong正推动制定《国民基本金融保障法》,以为韩国普惠金融振兴院与信用恢复委员会合并建立法律依据。据悉,该法案很可能纳入相关依据。
据悉,Kim Eungyeong正在就合并后机构的法律地位研究多种方案,包括解除韩国普惠金融振兴院的公共机构认定、不将新合并机构指定为公共机构的方案,以及将信用恢复委员会纳入公共机构体系、以公共机构身份成立合并机构的方案。
不过,两家机构要实现实际合并预计并不容易。正在推进公共机构合并重组工作的财政经济部并未审议韩国普惠金融振兴院与信用恢复委员会的合并方案。其认为,信用恢复委员会并非公共机构,因此不属于应纳入公共机构合并重组讨论的事项。据悉,财政经济部也未在研究解除韩国普惠金融振兴院公共机构地位的方案。
信用恢复委员会内部的分歧也是有待解决的课题。该委员会员工担忧,若债务调整机构与政策性普惠金融供给机构合并,可能产生利益冲突,并损害债务调整业务的独立性和中立性。近日,信用恢复委员会约330名员工在《关于确保信用恢复委员会机构负责人任命及任命程序公共信赖、并制定特别法的请愿同意书》上签名。他们认为,应将目前由同一人兼任的韩国普惠金融振兴院院长和信用恢复委员会主席职务分开,分别任命人选。
Kim Eungyeong将两家机构业务重叠及支持体系碎片化作为推动合并的依据。韩国普惠金融振兴院和信用恢复委员会共同开展金融咨询、教育等部分业务,同时债务调整与政策性普惠金融支持又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导致使用者难以获得连续性支持。Kim Eungyeong在今年4月的记者座谈会上表示,两家机构约30%的业务存在重叠。
不过,对于是否必须通过合并组织来解决这些问题,仍存在不同意见。有观点指出,即使不合并机构,通过对接两家机构的信息系统、完善咨询和支持流程,也能减少业务重叠及支持中断问题。
汉城大学教授Kim Sangbong指出:“两家机构的职能显然不同,现阶段将其合并并不合适。”Kim Sangbong表示:“韩国普惠金融振兴院是向难以使用正规金融服务的人群提供资金的机构,发挥事前支持作用;信用恢复委员会则为已经负债者的逾期问题和债务调整提供支持,发挥事后作用。可以根据金融基本权相关法律和制度整合中心的业务执行功能,但合并机构本身的必要性并不大。”
国会也提出了审慎意见。国会预算政策处在今年6月发布的《金融弱势群体支持债务调整制度运行评估》报告中指出,负责调解债务人与金融公司关系的信用恢复委员会,与通过担保和贷款提供政策性普惠金融的韩国普惠金融振兴院,两者的职能存在根本差异。国会预算政策处表示:“金融委员会有必要建立独立的机构负责人选任体系,以避免两家机构出现利益冲突疑虑,并对其宗旨和职能履行情况实施定期管理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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