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首起自行发现案件”警察高官涉收7亿韩元贿案,10年徒刑改判缓刑
6亿韩元级受贿指控二审判无罪
“他人名义账户证据不足”
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起诉一般人并维持公诉
“无权,因此无效”
一名前警察高级官员因涉嫌收受7亿韩元贿赂,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二审却大幅改判为缓刑。原因是其中关键的6亿韩元受贿指控被改判无罪。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三庭(审判长法官 Lee Seunghan)25日对因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受贿罪及《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等被起诉的前高级警官 Kim,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追缴1.1亿韩元。
一审判处 Kim 有期徒刑10年、罚金16亿韩元及追缴约7.5亿韩元,并当庭羁押。
二审认定,Kim 通过他人名义账户收受服装企业代表 A 约6亿韩元贿赂的指控不成立。法院认为,尽管存在 Kim 对相关账户进行部分管理的迹象,但尚未在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上证明其事实上如同管理和使用本人账户般,对该账户进行完全管理和使用。
Kim 从 A 处收取总计价值1.1亿韩元的信用卡及电子产品,违反《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的指控被认定成立。不过,法院认为未能证明 A 向其提供财物是为请托其就公务员职务事项进行斡旋,因此该部分受贿指控被判无罪。
合议庭指出:“作为警察高级公务员,被告从熟人处收取并使用信用卡,还收取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违反了旨在保障公职廉洁性和公信力的《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宗旨,犯罪性质严重。”
对于一同被起诉的 A 以及涉嫌提供他人名义账户的熟人等,法院作出驳回公诉判决。合议庭认为,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无权直接起诉并维持对非高级公职人员或其家属的一般人员的公诉,因此对这些人提起的公诉无效。
法院还认定,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在扣押 A 的手机过程中,未保障被扣押人的参与权,导致部分证据属于违法收集。
此案是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首次自行发现线索并启动调查的案件。该机构在调查 Kim 涉嫌收受 Daewoo Industrial Development 会长 Lee Sangyoung 贿赂、以换取警方撤销调查的过程中,进一步发现了与 A 有关的受贿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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