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财政经济部提交“2026年税制改革方案”改进意见
“有必要保护长期实际居住的一户一宅者”

有观点提出,若一户一宅者实际居住满5年以上,应将其排除在综合不动产税征税对象之外。原因是,仅提高基本扣除额,难以解决因房价上涨而加重的税负,因此有必要对长期实际居住者予以单独保护。


韩国税务师会25日表示,已于本月20日向财政经济部提交了上述针对政府“2026年税制改革方案”的改进意见。


从首尔南山眺望的首尔市区公寓小区全景。Yoon Dongju记者供图

从首尔南山眺望的首尔市区公寓小区全景。Yoon Dongju记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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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税务师会此前曾就政府于8月3日公布的“2026年税制改革方案”发表评论称,为缓解民众和企业实际感受到的困难,需要进行更根本性的制度完善。此次改进意见将其在国民生活和企业经营一线确认到的纳税人困难,具体化为制度改进课题。韩国税务师会在此次建议中提出了包括:合理化住房稳定与房地产税制、激发民生经济活力和稳定小微企业经营、保障普通民众及劳动者生活稳定并提高实际收入、促进企业持续成长和就业岗位代际传承等改进意见。


◆应保护长期实际居住的一户一宅者=首先,建议将连续实际居住满5年的一户一宅者排除在综合不动产税征税范围之外。韩国税务师会相关人士表示:“对于因房价上涨而使长期居住的一户一宅者税负增加的问题,仅靠提高基本扣除额难以解决,因此有必要单独保护长期实际居住者。”其还强调:“对于调整对象地区内暂时拥有两套住房者,应将原有住房的转让期限维持为现行3年;对实施日前签订的互惠租赁合同,应适用原有规定,以保护纳税人的信赖利益和可预期性。”


针对一户一宅者的长期持有特别扣除,韩国税务师会建议强化居住扣除,同时将持有扣除与土地等一般资产同等予以认可。政府修订案包含自2029年起废除一户一宅者持有期限扣除的内容,但韩国税务师会认为,对于长期持有住房的纳税人,仅以持有期限为由取消扣除,有必要从与其他资产的税负公平性及纳税人可预期性角度重新审议。


◆所有经营者均需享受“医疗费、教育费、月租”税额抵扣=为稳定民生经济和小微企业经营,韩国税务师会建议,不应将经营者医疗费、教育费和月租税额抵扣对象限定于诚信经营者等,而应扩大至所有拥有经营所得的经营者。医疗费、教育费和月租均属于不论是否诚信申报都会产生的生活性支出,因此在不同经营者之间区别适用抵扣并不合理。


此外,韩国税务师会建议,对小微企业信用卡销售额的增值税税额抵扣,应维持现行优惠抵扣率和抵扣上限;即便不得不缩减抵扣上限,也应分阶段调整,以防止税负骤增。


韩国税务师会指出,为扶持环保汽车而缩减普通业务用乘用车的折旧费用上限,可能会加重与政策目标没有直接关联的经营者税负。因此建议,普通业务用乘用车的折旧费用上限应维持现行每年800万韩元。


◆为鼓励家族企业传承,应建立事前审查制度=韩国税务师会强调,为促进企业持续成长和就业岗位代际传承,应防止变相赠与和规避继承,但对于健康的家族企业传承,仍有必要延续此前的政策基调予以鼓励。其建议,明确属于家族企业传承扣除对象的“家业”定义及审查标准,并建立事前审查制度,以提高企业的可预期性。政府修订案将“专业技术”“经营诀窍”等列为判断家业的标准,因此若未制定具体判断标准和审查程序,不同企业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从而降低可预期性。


韩国税务师会还表示,若同时强化被继承人的经营年限、继承人从事家业的年限以及后续管理期限,实际能够利用该制度的企业可能大幅减少,并可能给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困难,因此应维持现行规定。对于家族企业传承扣除对象中的经营用土地,也应维持现行规定,以免将实际直接用于生产和营业活动的土地过度排除在扣除对象之外。



韩国税务师会会长Gu Jaei表示:“税制改革不应仅止于调整税率和扣除金额,而应成为能够在国民生活和企业经济活动中实际发挥作用的制度。”他还称:“韩国税务师会将立足于在最贴近国民和企业的一线处理税务问题的税务师经验,在今后的国会税法审议过程中持续提出意见,推动建立让民众切实感受到的合理税收制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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