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事情闹大”并骗取维修费
因诈骗、跟踪骚扰等罪获刑1年6个月
一名20多岁男子因携带屏幕原本已破裂的手机,故意撞向以初入社会者为主的受害人后索要维修费,以此手法勒索数千万韩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韩联社23日报道,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三独任庭法官Park Donguk以诈骗、诈骗未遂、违反跟踪骚扰犯罪惩治法及暴行等罪名,对被羁押起诉的A某(21岁)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同时,法院责令其完成40小时跟踪骚扰治疗课程,并返还共计82万韩元的诈骗所得。
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期间,A某涉嫌在春川、洪川大学街区、汽车客运站等地故意撞向他人,再以手机维修费为由向11人骗取共计约790万韩元,并曾试图骗取另外3人的钱财但未遂。
调查显示,A某在行人聚集场所将军人、大学生等初入社会者作为目标,故意用肩膀撞击对方后,放下原本已破裂的手机并要求赔偿损失。
今年2月,他又以相同手法,在35次作案中以“不会报警,给我维修费”“不要把事情闹大”“不要告诉父母,说了就会坐牢”等话语施压,累计勒索约4100万韩元。
此外,据起诉书显示,A某还涉嫌在前女友要求其不要再上门或联系后,于2025年10月的一周内联系对方189次;又在4天内向对方账户转账53次并发送转账留言,还前往其住处附近接近对方。
2025年10月9日,A某因上述跟踪骚扰行为被警方采取紧急临时措施,包括禁止在100米内接近及禁止通过电信手段接近。但在警方采取措施约7小时后,他又多次向前女友发送信息。
此后,A某还以车辆维修费为由,13次向另一名恋人勒索约1880万韩元,并将钱款用于赌博资金等用途。
Park法官判决称:“从犯罪经过、手法及内容来看,犯罪性质恶劣,诈骗金额也高达约6800万韩元。除向部分受害人返还部分损失外,被告未能弥补损害,剩余损失金额约达5500万韩元,且未能与部分受害人达成和解。”
法官还说明量刑理由称:“被告不仅拒绝接受侦查机关传唤,还就其所在地点等问题撒谎,犯罪后的情节同样恶劣;且其此前曾因诈骗罪被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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