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民主党An Hoyoung等全北地区国会议员提出法案
整合南东、南部、东西、西部、中部发电,成立韩国发电公社
在全北设总部及注册资本32万亿韩元的可再生能源转型本部
全北地区国会议员拟向国会提交法案,将韩国电力旗下5家国有发电企业整合为一家公司,并将合并后公司的总部及可再生能源转型组织设在全北。
共同民主党国会议员An Hoyoung于23日表示,计划于24日与10余名全北地区国会议员共同代表提议《韩国发电公社法案》。法案内容包括整合韩国南东发电、韩国南部发电、韩国东西发电、韩国西部发电和韩国中部发电,成立“韩国发电公社”。
目前,5家发电公司分别负责发电业务及电力资源开发等工作。法案旨在将分散的公共发电职能整合至一家公司,在统一体系内推进扩大可再生能源及既有发电能源转型。
5家发电公司的拆分始于2001年电力产业结构改革。当时,韩国电力将发电部门剥离,分设为5家火力发电公司和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并向电力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此后,整合国有发电企业的问题曾多次被讨论。2006年,发电公司工会曾要求整合5家发电公司并举行罢工;2010年韩国开发研究院的研究也同时探讨了维持5家公司体制及部分整合的方案。
今年以来,在政府层面,将5家发电公司整合为单一法人的方案也成为主要结构改革方案。这意味着自2001年拆分后,时隔25年再次调整国有发电企业体制。
此次法案在为上述变革建立法律依据的同时,重点在于将全北打造为合并后发电公社的基地。
根据法案,韩国发电公社的主办事处及“可再生能源转型本部”将设于全北特别自治道。韩国发电公社将负责:▲电力资源开发与发电业务;▲扩大和推广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关研究与技术开发;▲海外业务;▲投资、出资等工作。
尤其是,可再生能源转型本部将作为专门负责扩大可再生能源和推动既有发电能源转型的机构运营。该转型本部的会计也将与公司其他会计分离,以确保能源转型所需资金能够持续用于相关项目。
对全北而言,核心在于能够将新万金可再生能源项目、氢能及碳产业等与合并后发电公社的职能相衔接。An Hoyoung的构想是,以此将全北建设成为可再生能源和未来电力产业的基地。
韩国发电公社的注册资本拟定为32万亿韩元,并规定政府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1%。这是确保政府作为公共机构承担责任的措施。可再生能源转型本部产生的利润及用于可再生能源转型的特别准备金,将用于可再生能源设备投资及相关技术研发。
法案还纳入了煤电站关闭或发电能源转型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就业问题。法案规定,应制定措施保障受电站关闭或转型影响劳动者的就业稳定和岗位转换,并允许国家与公社支持职业技能开发、转岗及再就业等。
为避免整合过程中出现业务及人力空缺,现有5家发电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权利义务将由韩国发电公社概括承继,现有员工及正在推进的项目也将一并接手。
未来若实际推进整合,除组织架构外,薪酬福利体系、劳资关系及总部迁移等也预计将成为主要课题。近期相关讨论中,统一整合5家公司的薪酬和福利体系,以及重组约1万人的劳动组织等问题,均被列为待解决事项。
An Hoyoung表示:“若要同时应对气候危机并解决稳定电力供需问题,有必要将分散的公共发电能力整合起来。将把韩国发电公社建设成负责扩大可再生能源及推动既有发电能源转型的国家执行体系。”
他还称:“若将韩国发电公社总部和可再生能源转型本部设在全北,便可联动新万金可再生能源与全北的氢能、碳产业。这将成为全北确立能源转型及未来电力产业中心地位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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