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以涉嫌纵容偶像组合WINNER成员Song Minho(33岁)在担任社会服务人员期间长期擅自缺勤为由,对其管理负责人求处有期徒刑1年。


检方20日在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0独任庭、由法官Sung Junkyu审理的Lee某结案庭审中,请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检方说明量刑请求理由称:“其在使Song某能够长期擅自缺勤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其被监管机构查处。”

涉嫌擅自离开社会服务人员工作岗位的偶像组合“WINNER”成员Song Mino,14日以证人身份出席在首尔麻浦区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举行的负责服役管理的Lee某涉嫌违反《兵役法》案件庭审。韩联社供图

涉嫌擅自离开社会服务人员工作岗位的偶像组合“WINNER”成员Song Mino,14日以证人身份出席在首尔麻浦区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举行的负责服役管理的Lee某涉嫌违反《兵役法》案件庭审。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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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某一方在最后陈述中请求暂缓宣告刑罚。Lee某称:“自从负责Song某后,我怀着责任感和压力工作;如果能给予机会,我将在回归社会后以更强的责任感,遵循规定和原则工作。”


Lee某是首尔麻浦区设施管理公团的管理负责人,Song某曾在该机构担任社会服务人员。Song某涉嫌于2023年3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在麻浦区设施管理公团担任社会服务人员时,擅自缺勤超过100天。


Song某在上月14日举行的Lee某庭审中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称,在Lee某默许下其自行缺勤,并被处理为提前使用了休假。



此前,检方在今年4月举行的Song某庭审中称,其因长期擅自缺勤而实际上未正常工作,并疑似向监管机构虚假说明出勤情况,因此求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针对Song某和Lee某的宣判庭将于10月1日上午10时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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