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确保侦查公正,包括禁止案件请托

警方将扩大案件询问禁止制度,以强化侦查公正性。


警察厅20日召开《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续措施特别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决定将此前依据内部指引实施的案件询问禁止制度,明确写入《警察厅公务员行为准则》(警察厅训令)。


首尔西大门区警察厅。Kim Hyunmin记者

首尔西大门区警察厅。Kim Hyunmin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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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将禁止警察厅所属员工询问案件情况,并新增规定:接到此类询问的侦查人员有义务向所属听证监察人权官举报。警方还计划新设处分量定标准(《警察公务员处分令详细实施规则》),使警察厅所属公务员仅因询问案件即可受到纪律处分。


此外,案件询问禁止及举报对象将从原有的“员工之间”扩大至未提交委任书的律师、“事务长”等外部人员。对于未举报此类行为的侦查人员,除实施纪律处分外,还将根据具体内容研究是否对询问案件的外部人员适用《禁止不正当请托法》等规定,以杜绝这一惯例。



强化后的制度预计将在下月开展一线指引及完成相关训令修订程序后,于10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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