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遏制控股股东“侵占私利”
首次引入“公平交易委员会-金融监督院”联合调查

今后,互助殡葬服务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关联公司过度出借会员预收款的惯例将被全面禁止。若违反规定,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平交易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也将首次开展联合调查。

《分期交易法》修正案获国会通过……互助殡葬服务公司控股股东授信额度限为资本金50% View original image

公平交易委员会20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分期交易法》修正案已获国会全体会议通过。此举旨在防范预付式分期交易市场的道德风险并加强消费者保护。该市场已迅速增长至拥有1100万名会员、预收款规模达11.3万亿韩元。


本次修正案的核心,是新设针对互助殡葬服务企业等预付式分期交易经营者的控股股东及特殊关联人的授信额度限制。此前由于缺乏限制规定,不少企业被指将预收款挪用于向大股东家族提供借款或支援关联公司。


今后,向控股股东等提供的贷款、付款担保等授信总额将被严格限制在资本金的50%以内。超过限额出借资金或接受资金者,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款。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授信,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全体在任董事一致同意)后,向公平交易委员会事后报告并在互联网上公示。


尤其是,法律已为公平交易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在调查违反授信额度规定的行为时,共同组建联合调查组提供了法律依据。预计公平交易委员会的交易秩序调查权与金融监督院的金融监管专业能力将结合起来,实现严格的市场监管。


消费者便利性和信息可及性也将大幅改善。将建设“预付式分期交易综合信息系统”,使消费者能够统一查询原本分散于各企业、银行及互助组合等机构的合同签订日期、预收款缴纳明细及损害赔偿程序等信息。


为防止互助殡葬服务企业停业时,消费者因变更住址等原因无法领取损害赔偿金,规定在发生赔偿金支付事由时,负有支付义务者必须通知市、道知事,并由地方政府进行公告。此外,合同解除相关文件,包括解约退款金资料等,必须保存并供查阅最长5年,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迅速确认事实关系。


此外,修正案还新设了撤销经营不善互助组合设立许可的条件,并规定对收到处分或解职要求的互助组合高管立即停止职务,进一步强化监管体系。



修正后的法律将在公布1年后施行,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条款则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超过控股股东贷款限额的部分,必须在法律施行后1年内全额收回。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