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海力士劳资就“与股东、社会共同成长”绩效奖金改革达成协议……60%以公司股票领取(综合)
不依赖外部介入,劳资自主寻求突破
亏损时延期支付工资
参与捐款1对1配捐机制
SK海力士劳资双方就新集体谈判方案达成暂定协议,内容包括将绩效奖金的60%以股票形式支付,以及公司出现亏损时劳资双方共同参与克服危机等。此次协议未依赖外部调解或既有制度,而是由劳资双方自主寻找到可持续薪酬体系的突破口,因此被认为意义重大。
SK海力士20日表示,劳资双方达成薪资及集体协议暂定方案:在加薪6.3%的同时,将作为绩效奖金的超额利润分配金中40%于当年以现金支付,其余60%以股票支付。其中,股票部分的40%将与现金一同于当年支付,剩余20%将在两年内递延支付。所支付的股票可于当年出售。
新改组的绩效奖金制度秉持员工与股东共同成长的宗旨,进一步完善为兼顾各类利益相关方价值的模式。据此,以将全部绩效奖金的60%以股票形式支付为基本原则,同时赋予员工对股票规模及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员工如有意愿,最高可将100%的绩效奖金以股票形式领取。不过,在制度实施首年,考虑到员工的资金运用计划,决定例外允许有个人原因的员工选择领取现金。
此前,SK海力士劳资双方去年曾达成协议,取消以营业利润10%为资金来源的超额利润分配金上限,并将该体系维持10年。若SK海力士如证券业预测般在今年实现全年250万亿韩元营业利润,超额利润分配金的总资金规模将达到营业利润10%、即25万亿韩元。若按约3.5万名全体员工简单均分,人均绩效奖金税前约为7亿韩元。
虽然最终支付金额将根据职级及个人工作考核结果等有所差异,但若按平均支付额套用本次调整后的制度,每名员工约可获得2.8亿韩元现金,其余约4.2亿韩元将以公司股票形式领取。
此外,还将新设以员工自愿参与为基础的社会公益项目。员工若捐出部分绩效奖金,公司将捐出等额款项,推进一对一配捐机制,是否参与由员工自主决定。此外,双方还就上调员工餐厅餐费标准、改善红白事支持项目等提升公司福利的议题达成圆满协议。
尤其是,本次协议明确写入劳资双方共同参与公司克服危机的具体内容。若公司出现亏损,为保障员工就业稳定及推动公司尽快恢复,协议确定了递延支付薪资的标准,并规定在转亏为盈时一次性支付。
SK海力士表示:“这继承了过去在每个困难时期,包括劳资双方自愿实施无薪休假、2023年行业下行期递延支付部分薪资等,通过相互信任与合作共同渡过危机的传统。”该公司评价称:“这再次确认了SK海力士特有的‘克服危机DNA’,也再次展现了劳资共生文化。”
工会计划近期就最终协议案举行代表投票。不过,劳资双方去年才同意将该绩效奖金体系维持10年,仅过1年便作出调整,加之实际员工到手金额可能随股价波动而变化,预计短期内仍将出现争议。当时,劳资双方曾商定,将去年绩效奖金的80%于当年以现金支付,其余20%在两年内每年各递延支付10%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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