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认定范围
镍钴合计含量达13%以上……限定用于国内制造
全罗南道灵光药水海上风电。药水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为4.3兆瓦,是全罗南道开发公社作为地方公营企业首次在灵光郡百岫邑附近2.5公里海域实施的示范项目。Kang Jinhyeong记者
View original image气候能源环境部表示,为促进废旧二次电池等未来废弃资源的循环利用,将于8月21日至10月1日对《废弃物管理法实施细则》及《电气·电子产品和汽车资源循环利用法(电子产品等资源循环利用法)实施细则》部分修正案进行立法预告。
本次实施细则修正案的特点是,大幅扩大气候部在全国各地运营的区域收集中心的职能和作用。
首先,为促进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将再生原料的认定范围从原先镍含量达到10%以上,扩大至镍和钴合计含量达到13%以上。同时明确该原料须在韩国国内用于产品制造,以促进国内再生原料生产。
为对预计产生量将增加的用于能源储存系统和不间断电源等设备的废旧电池统计进行单独管理,新设“电力储存及备用电源用废旧二次电池”分类代码。
修正案还将目前适用于电动汽车废旧二次电池的废弃物运输及储存标准,扩大至混合动力汽车、氢能汽车、建筑及农业机械、电力储存设备等产生的废旧二次电池。
对于破损、变形的高风险废旧二次电池,将采用密闭式运输容器、防灾设备以及绝缘和缓冲措施等,防范运输及储存过程中有害物质泄漏、火灾及爆炸风险。
修正案将区域收集中心的处理对象,从原先以电动汽车废旧二次电池和废旧太阳能电池板为主,扩大至环保汽车核心零部件及各类可再生能源设备。
据此,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及氢能汽车的核心部件驱动电机、燃料电池,以及风力发电机舱、叶片和能源储存系统等,也将由区域收集中心提供收集、储存、销售等业务支持。气候部说明称:“将制定区域收集中心应具备的设施设备及技术人员标准,建立专业化运营体系,以便根据不同废弃资源的特性支持循环利用。”
本次修正案的详细内容可通过国民参与立法中心及气候能源环境部网站查询。气候部表示,在听取各界意见后,经法制处审查等程序,《电子产品等资源循环利用法实施细则》将自今年12月10日起施行,《废弃物管理法实施细则》则预计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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