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格特殊招聘人员292人中,84人已离职
随着检察机关被废除,警方的侦查权限和地位有所提升,但真正具备侦查能力的核心人才却在流失。尤其是法律界包括律师事务所对拥有律师资格的警察需求显著上升,甚至出现了“前警礼遇”一词。警方已着手制定防止人才流失的对策,包括单独实施律师资格持有者的晋升评审,并扩大调入市道警察厅的任职年限范围等。
警察厅厅长代行Yu Jaeseong于19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计划自明年起将律师资格持有者晋升至警监的评审单独实施,并从今年下半年起将调入警察厅总部及市道警察厅所需的任职年限延长3年等,已制定改善方案。除检视侦查制度外,还将研究进一步的改善对策。”
据警察厅统计,截至上月,具备律师资格、通过特殊招聘入职的警察共有292人,其中84人、即28.8%已离职。任职期间取得律师资格者也不在少数,但警方无法掌握相关情况,原因是若本人未另行申报,便无从确认。向警察厅报告已取得律师资格的在职人员共有96人,但其中有多少人已经离职,目前尚不明确。
针对警察出身人士前往律师事务所任职日益增多、甚至出现“前警礼遇”一词的指出,Yu代行解释称:“根据现行法律,警长及以上级别的退休人员,在退休后3年内被限制进入律师事务所等需接受任职审查的机构工作。即使是不具备律师资格的退休警察,其获准重新进入律师事务所任职的比例也呈逐年下降趋势。”
不过,他表示:“持有律师资格的退休警察,与法院、检察机关等其他机构人员相同,适用《律师法》规定的案件委托限制条款。为防止退休警察行使不当影响力,将进一步完善禁止询问案件制度和禁止私下接触制度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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