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y&Next]医院算“家族企业”吗……被排除在继承扣除外引发“地区医疗崩溃”争议
非流动资产较多的地方医院
无力缴税,恐最终被出售或停业
大韩医院院长协会:“应重新审议修正案”
首都圈A医院由创始人经营40余年后,其儿子接手患者诊疗和经营管理,目前已传至第二代。然而,政府近期公布税法修正案后,医院方面的忧虑日益加深。此前预计,若发生继承,可通过家业继承扣除最高获得60亿韩元的税额扣除;但若今后医院被排除在扣除对象之外,则将承担数百亿韩元规模的遗产税。问题在于,医院资产大多为院址、建筑物和医疗设备等,难以变现。A医院相关人士表示:“即使目前满足一定条件并申请家业继承扣除,在审核过程中要让所有资产都被认定为经营性资产也并不容易。但若按照修正案将医院行业本身排除在扣除对象之外,就连接受审核的机会也将彻底消失。”
政府近期公布税制改革方案、决定将医院排除在外后,医疗界的反弹日趋强烈。政府的宗旨是将家业继承扣除重组为以传承专业技术和经营诀窍的企业为核心,而非单纯的资产代际传递;但医院方面反驳称,医院恰恰是将数十年积累的专业技术和组织运营经验传承给下一代的典型行业。
据产业界8月19日消息,政府此次修正案将医院排除在外的背景,是对税负公平及滥用家业继承扣除可能性的考量。家业继承扣除旨在防止企业因继承而被出售或解体,并支持就业和经营的延续性,因此政府认为,不宜向以持有资产本身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行业,或可能将经营性资产事实上用作减少遗产税手段的行业,广泛提供优惠。医院、药店以及超市、公交和出租车运输业、停车场业、仓储业等均被列入排除对象。
问题在于,能否将医院与这些行业一概而论。医院团体主张,手术技术、诊疗流程、感染管理和患者安全体系、多职业协作等,均属于医院历经数十年积累的专业技术和经营诀窍。也就是说,医院的竞争力并不主要在于建筑物或土地等有形资产,而在于医疗人员、组织和诊疗体系中沉淀的无形资产。
尤其是,医院与一般企业不同,根据韩国《医疗法》,医院设立主体受到限制。若继承人未持有医师执照、未直接参与诊疗和经营,医院本身便难以完成传承,医院的自由转让和转售也受到限制。医疗设备和特殊设施同样难以转换为其他用途。这正是医院方面认为,不应将医院与面包店咖啡馆或停车场等可通过简单资产转移规避遗产税可能性较高的行业同等对待的原因。
还有观点认为,医院反而符合家业继承扣除的事后管理宗旨。修正案包括维持家业10年、维持员工人数和工资总额90%以上、限制处置40%以上家业经营性资产,以及继承人必须从事家业等规定。对于医院而言,若继承人不以医师身份直接参与诊疗、维持医疗人力和组织,医院本身便难以运营,因此适合满足此类事后管理条件。
一家医院消失,地区医疗也将动摇
也有观点指出,医院被排除在家业继承扣除之外,可能导致地区医疗服务中断。个人开设的医院在继承过程中可能适用最高50%的遗产税率,而地方中小医院中土地、建筑物和医疗设备等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实际现金创造能力往往低于评估价值。医院界认为,医院难以筹集缴税所需现金,且地方收购医院的需求也不足,最终可能走向出售或停业。大韩医院协会相关人士解释称:“目前全国约3300家医院级医疗机构,即3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中,约1900家为非法人个人经营医院。若被排除在扣除对象之外,近三分之二的医院将直接受到影响,其传承路径本身将不复存在。”
尤其是承担急诊、重症、分娩、儿科等必要医疗服务的医院,情况更为严峻。这类医院配备急诊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产房等大规模设施和设备,虽然继承财产评估价值较高,但实际现金创造能力较低。一家医院一旦关闭,当地也难以在短期内找到替代医疗机构。
大韩医院院长协会8月18日通过声明表示,若地方中小医院的传承受阻,儿科、妇产科、外科等必要医疗领域也可能随之萎缩,并要求政府重新审议修正案。该协会认为,医疗机构传承并非单纯的个人财产代际传递,而是延续医疗人员、员工、患者和地区社会共同形成的医疗服务连续性,此举可能削弱地区医疗和必要医疗服务。一名医院相关人士表示:“部分地区医院可能为减轻遗产税负担而考虑转为医疗法人,但转为医疗法人同样须满足单独的设立和许可条件,因此难以成为个人医院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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