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瓦台首席发言人Kang Yujeong于18日表示,李在明总统已任命国民权益委员会非常任委员Lee Taehan为负责调查选举管理委员会相关疑点的特别检察官。


该特别检察官于1991年通过第33届司法考试,在检察机关工作18年,曾任蔚山地方检察厅、水原地方检察厅、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等机构的部长检察官,现任大韩律师协会副会长、法务部检察人事委员会委员及国民权益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李在明总统18日任命前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刑事第四部部长检察官Lee Taehan为特别检察官,负责查明6月3日地方选举选票短缺事件。2026年8月18日,韩联社供图

李在明总统18日任命前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刑事第四部部长检察官Lee Taehan为特别检察官,负责查明6月3日地方选举选票短缺事件。2026年8月18日,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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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国会于7月30日在全体会议上通过特别检察官法,以调查第9届全国同步地方选举期间发生的“选票不足事件”。该法案将包括选票不足事件在内,以及近期涉嫌篡改投票率统计等电子系统问题纳入调查范围。


此后,大韩律师协会和法学专业研究生院协会分别推荐3人,由朝野双方等额推荐组成的国民推荐委员会于14日将该委员和前首尔高等检察厅检察官Lee Hyeok推荐为最终候选人。


该特别检察官自获任命当日起,最长可用20天开展履职所需的准备工作。调查须在准备期届满次日起90天内完成。但如有必要,在向总统和国会报告后可延长30天;若仍不足,可经总统批准再延长30天。



此外,该特别检察官如有需要,可向有关机构负责人请求派遣最多20名检察官及不超过70名派遣公务员(不含派遣检察官)协助工作。总统须任命该特别检察官推荐的5名特别检察官助理,该特别检察官还可任命不超过70名特别调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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