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 Bunam议员10日提出“改市”特别法
预计将消除原光州5个自治区的财政失衡
市民社会"反对瓦解单一城市、仓促推进"
随着全罗南道光州统合特别市成立后,将原光州地区5个自治区(东区、西区、南区、北区、光山区)分别改制为“东光州市、西光州市、南光州市、北光州市、光山市”的立法程序正式启动,支持与反对的争论日趋激烈。
一方认为,这是为克服严重财政逆向歧视而作出的制度性决断,值得欢迎;另一方则批评,这是瓦解光州这一单一大都市的历史性与象征性的仓促立法。与此同时,要求在建立安全机制以缓解有限的一般交付税分配结构及市政府本部税收收入减少等可能引发的财政影响的基础上,不应仓促推进,而应经过居民投票和公开讨论等民主审议程序的呼声也日益高涨。
“消除与全罗南道22个市、郡的财政差距”……区长协议会与政界推动“改市”立法
据当地政界14日消息,韩国共同民主党议员Yang Bunam(全罗南道光州西区乙)于10日与11名同僚议员共同提出了《关于设立全罗南道光州统合特别市特别法的部分修正案》。
修正案规定,废除现有5个自治区,设立5个普通市,设立所需费用由国家和统合特别市提供支持。现任区长和基层议员将在剩余任期内分别继任市长和市议员职务。
此次法案是应光州区长协议会的要求推进,后者认为有必要解决5个自治区与全罗南道22个市、郡之间严重的财政结构失衡问题。
目前,5个自治区仅征收登记许可税、财产税等两类税种,且被排除在政府一般交付税的直接拨付对象之外,财政自主度平均仅为28.5%。相比之下,全罗南道各市、郡拥有5类税种,并直接获得一般交付税支持,财政自主度平均超过50%。
实际上,人口42万的北区获得的政府支持资金约为1329亿韩元,而人口仅6万的和顺郡却获得3149亿韩元,结构性逆向歧视长期持续。
全罗南道光州区长协议会发表声明称:“纠正因居住地区不同而导致自治权和财政基础不同的失衡现象,才是统合的完成。”该协会表示:“财政权得到加强后,贴近居民生活的行政服务水平将大幅提升。”
“瓦解单一城市且仓促推进”……市民社会称“应研究居民投票和特例市方案”
另一方面,市民社会和学界的反对也十分强烈。推动恢复光州市的市民团体前往韩国共同民主党光州市党部抗议,敦促撤回法案。
全南大学名誉教授Choi Yeongtae主张:“全球没有任何国家曾将超过100万人口的大城市拆分并取消。即便将区长改为任命制,也应像水原市一样设立特例市,或通过居民投票决定。”
光州市民团体协议会、参与自治21等当地市民团体也接连发表声明,谴责仓促推进。相关团体表示:“在大都市行政体系已趋成熟的光州区域,这将造成行政低效,公共交通、供排水、废弃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分担成本的增幅可能远超税收。”它们要求:“立即停止在剥夺市民公开讨论机会的情况下强行推进的行政体系改革,并经由专家与市民座谈会、居民投票等程序作出决定。”
对此,全罗南道光州区长协议会划清界限称,统合特别市的简称仍保留为“光州特别市”,正如东京都即使没有东京都市,东京的地位仍未受影响一样,“瓦解光州”的说法属于过度担忧。
市政府本部税收减少及市、郡交付税变动……“财政安全机制”不可或缺
5个自治区改制为市后可能给统合特别市整体财政重组带来的影响,也是一个问题。
若自治区升格为市,广域行政单位税收中的4类税种将移交基层行政单位,预计统合特别市市政府本部的年度税收收入将减少约8000亿至1万亿韩元。这可能导致城市轨道交通、广域交通网等大型基础设施的投资能力缩减。
此外,在一般交付税总额有限的情况下,光州5个市若新增获得拨款,现有全罗南道22个市、郡的分配额度也不能排除减少的可能性。
某当地市民团体负责人指出:“应在特别法中一并纳入财政安全机制,包括设立统合支持资金或均衡发展特别会计等专项财源,保障全罗南道地区市、郡的交付税分配额度,避免改市带来的影响演变为其他地区财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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