酩酊大醉状态下逆向行驶江边北路被查获
被捕后还教唆女友藏匿证据
因5次酒驾而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的演员 Son Seungwon(36岁),在二审中被加重判处有期徒刑2年。
13日,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第一刑事合议庭(审判长 Ban Jeongu)撤销了原审对因涉嫌违反《道路交通法》酒驾等罪名被起诉的 Son 判处有期徒刑1年的判决,改判有期徒刑2年。
合议庭严厉指出:“其教唆女友藏匿对女友不利的证据——行车记录仪SD卡,情节恶劣”,“还积极作出代驾司机弃车离开的虚假陈述。”
合议庭接着表示:“在醉酒状态下驾驶长达7公里,并逆向行驶江边北路约1分30秒,是造成重大公共危险的行为。”法院提及 Son 过往的酒驾前科,指出与其再次犯罪相比,一审量刑过轻。
不过,法院表示,也将其事后承认犯罪、未实际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在证据藏匿行为败露后促使其提交SD卡等情节作为有利因素纳入考量。对于涉嫌协助 Son 隐匿证据的女友 Kim Mo,法院认为原审判断合理,维持一审对其判处罚金150万韩元、缓期执行的判决。
Son 于2025年11月在酩酊大醉状态下逆向行驶江边北路约2分钟,被当场逮捕后,于2026年2月被起诉。被查获时,其血液酒精浓度超过吊销驾照标准(0.08%以上)两倍以上。
这是其第5次因酒驾被查获。Son 仅在2015年就曾两次因酒驾受到简易命令处罚。但2018年,他因酒驾撞上出租车而接受调查期间,又在达到吊销驾照标准的醉酒状态下发生事故。
当时,法院依据俗称“Yoon Changho法”的《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以危险驾驶致伤罪判处 Son 有期徒刑1年6个月的实刑。Yoon Changho法旨在加重对酒驾肇事者的处罚,Son 是首位适用该法的艺人。
检方曾于2026年7月23日请求合议庭判处 Son 有期徒刑4年。一审法院考虑到被当场逮捕的 Son 教唆女友隐匿证据、且曾多次因酒驾受到刑事处罚等因素,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此外,法院以存在逃跑风险为由,对 Son 实施法庭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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