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内容投资时最高可获15%激励金
有线电视综合有线广播运营商(SO)行业决定,为支持广播频道节目供应商(PP)稳定开展内容制作与投资,每年优先保障其获得上一年度各频道使用费的80%。
韩国有线电视广播协会SO协议会13日举行“SO行业内容费用核算标准指南修订案”说明会,并发布了上述内容。
现行指南采取的方式是:频道使用费在第1年优先保障80%、第2年60%、第3年40%,自第4年起全面适用评估标准。修订案不再逐年下调保障比例,而是让各频道优先获得其上一年度所获使用费的80%。具体方式为,在核算整体内容费用规模后,先行分配上一年度使用费的80%,再对剩余资金依据收视份额、频道评估等评估结果进行分配。
对于增加电视内容制作和采购投资的PP,将根据增幅额外发放3%至15%的激励金。若投资额同比增长90%以上,最高可适用15%。但对于通过在线视频服务(OTT)优先公开等方式、未首先向电视频道供应的内容所投入的费用,不计入投资额。
此外,若内容在节目播出结束次日零时后仍维持窗口期,将根据收视率给予最高10%的加分。相反,若在OTT、YouTube等竞争平台实时同步播出,或在节目播出结束次日零时前公开视频点播(VOD),将分别扣减7%和5%。
修订案将于下月4日前征集内容运营商意见后最终确定。SO行业相关人士表示:“通过此次修订案,PP可减轻全部使用费因评估结果而大幅波动的负担,预计将能更稳定地持续开展内容制作和编排。”并称:“将努力推动公平合理的节目供应合同落地,共同营造健康的广播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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