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汽车股价操纵”共犯获刑10个月、缓刑2年及罚金4000万韩元终审确定
涉嫌违反《资本市场法》
Min Junggi特别检察组羁押起诉
Lee某有期徒刑缓刑判决确认
9日,在韩国首尔瑞草区大法院前,警方设置铁制围栏,迎接前总统Yoon Sukyeol“妨碍逮捕”案的大法院宣判。2026.7.9 Kang Jinhyung记者
View original image被指认为德意志汽车股价操纵案共犯并被羁押起诉的Lee某,缓刑判决已获最终确定。
韩国大法院第三庭(审判长大法官Oh Seokjun)13日维持原判,对因涉嫌违反《资本市场法》被起诉的Lee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000万韩元。
Lee某涉嫌于2010年10月至2012年12月期间,与前德意志汽车会长Kwon Osu、前Black Pearl Investment代表Lee Jongho等人合谋操纵德意志汽车股价,非法获利1300万韩元,于2025年12月被由Min Junggi领导的特别检察组羁押起诉。特别检察组认为,Kim Geonhee女士也与操纵股价势力合谋,在2010年10月至2012年12月间获利约8.1亿韩元,Lee某参与了这一过程。
Lee某还被指曾向Kim Geonhee女士介绍“乾进法师”Jeon Seongbae。2025年10月,Lee某在接受特别检察组搜查时从现场逃离,约一个月后在忠清北道忠州被捕,并于同年12月在羁押状态下被移送审判。
一审认定Lee某与前会长Kwon Osu等人共谋实施德意志汽车第二轮股价操纵,裁定其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000万韩元。二审也作出相同判断。二审合议庭指出:“被告利用他人名义账户直接下达具有操纵行情性质的委托订单,积极参与第二轮股价操纵犯罪。”并称,“其下达操纵行情性质订单多达68次,所起作用并不小。”
Lee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大法院也表示:“原审判断不存在违反逻辑和经验法则、超出自由心证主义界限的错误,亦不存在误解共同正犯成立、脱离共谋关系后的刑事责任范围及诉讼时效中止等相关法理的错误。”因此驳回上诉。
另一方面,因涉嫌操纵德意志汽车股价而被另案起诉的Kim Geonhee女士,一审以诉讼时效已过或未构成共谋关系为由判处无罪。但二审部分认定Kim Geonhee女士参与操纵行情,改判有罪。
此外,部分涉嫌收受统一教财物的罪名也被追加认定有罪,因此其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重于一审的有期徒刑1年8个月。Kim Geonhee女士案件原定于7月16日进行终审宣判,后一次延期至7月24日,随后在宣判前一天为提交全体合议庭审理而被无限期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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