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征收个人部分及营业场所部分居民税
寄送标注营业场所部分计算税额的缴款单
全南光州统合特别市务安郡对2026年8月定期居民税共4.7739万件、总计10.65亿韩元进行了征收,并呼吁纳税人按期缴纳。
郡政府表示,已于本月集中寄送定期居民税个人部分及营业场所部分的缴税通知书。
本次居民税纳税义务人为截至计税基准日7月1日地址位于务安郡的个人户主,以及在郡内设有营业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和法人。
个人居民税包括地方教育税在内为1.1万韩元;营业场所部分则面向个体工商户和法人,按不同标准征收5.5万至22万韩元。
营业场所建筑总面积超过330平方米时,每平方米另加征250韩元;对于排放污染物的营业场所,则按每平方米500韩元的税率征收。
尤其是,居民税营业场所部分自2021年起改为申报缴纳方式,但务安郡为减少纳税人不便,寄送了预先标注计算税额的缴款单。
若缴款单所载内容与实际营业场所情况一致,纳税人在缴纳期限内缴清税款,即可视为已完成申报和缴纳,无需另行提交申报表。
郡政府计划持续加强居民税缴纳指引及便利地方税缴纳的税务服务,避免出现因错过缴纳期限而受到不利影响的情况。
郡政府相关人士表示:“居民税是支持郡民生活质量提升和地区发展的宝贵财源。希望纳税人能够在缴纳期限内诚信缴税,郡政府也将努力提升税务服务,使郡民能够更加便捷、轻松地缴纳地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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