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认定财产损失赔偿成争点
因仅认定国家对釜山兄弟福祉院事件中精神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违宪而提起的裁判宪法申诉,已移送宪法法院全体审判庭。
宪法法院11日召开由3名法官组成的指定审判庭评议,将兄弟福祉院受害者A的遗属请求撤销国家赔偿诉讼生效判决而提出的裁判宪法申诉案件,通过了初步审查。
兄弟福祉院事件是指1960年至1992年期间,警方等将被认定为流浪人员者强制收容至由民营社会福利法人运营的兄弟福祉院。已知该机构内存在强制劳动、殴打及虐待,造成650余人死亡。
受害者A也于1984年1月被强行带至兄弟福祉院,并在收容期间死亡。为此,A的配偶及子女向大韩民国请求损害赔偿,并于2025年7月在一审中获得针对精神损害的慰问金赔偿判决。
但遗属随后上诉,追加请求赔偿A因死亡而损失的预期收入及丧葬费等财产损失。二审法院未认定财产损失,理由是无法断定导致A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其在收容期间遭受的虐待或不当对待。
最高法院也于今年6月以不经审理驳回上诉的方式,驳回了遗属的终审上诉。
对此,遗属提出裁判宪法申诉,称“人的尊严和价值、依正当程序享有的权利、诉讼权及国家赔偿请求权等受到侵害”。
据宪法法院介绍,争点包括:法院对于因果关系举证的判断,是否使国家赔偿请求权的有效保障流于形式;是否违反宪法第29条第1款规定的依“法律规定”给予“正当赔偿”等。
宪法法院表示:“将对国家违法动员私人、侵害国民生命和身体时的国家赔偿诉讼中,关于因果关系证据结构性偏在等问题进行审查。”
宪法法院还表示,尽管二审判决是否违宪存在争议,最高法院却以不经审理驳回上诉,是否跳过正当程序并侵害受审判权,也将成为审查问题。
鉴于本案申请人缺乏经济能力且具有公益必要性,法院还接受了指定代理人申请。这是裁判撤销实体案件中首次由指定代理人代理进行的案件。
此外,当天另有1起请求撤销法院因延迟提交上诉理由书而驳回上诉的裁判宪法申诉案件,被追加移送至全体审判庭。
另一方面,自今年3月12日实施裁判宪法申诉制度至前一日,受理案件共1946起。截至当天,共有17起案件移送全体审判庭,1652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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