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诉讼,过度救济的陷阱]②Cho Baesuk:“针对特定事件仓促立法……损害法律稳定性,若追溯适用将冲击企业”
国民力量党议员Cho Baesuk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等已细致实施
应审查与现行法律重叠部分
担忧追溯适用带来意外财务负担
“扩大集体诉讼制度在贯彻救济消费者损失宗旨的同时,也必须充分审查宪法原则及其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若以个别事件为契机仓促推进法案,可能损害法律稳定性。”
国民力量党议员Cho Baesook于8月10日在首尔汝矣岛国会议员会馆接受阿视亚经济采访时,就将新集体诉讼程序适用于法律施行前发生事件的方案表示担忧。她称:“企业会以行为发生当时的法律和监管环境为依据,建立投保、计提准备金等风险管理体系。”
Cho Baesook是韩国首位女性检察官出身的议员,已连任五届,曾任首尔高等法院法官、韩国女性律师协会会长等职。2026年上半年,她作为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直接参与了法案审查小组委员会、公开听证会等有关集体诉讼法的讨论。
据国会议案信息系统8月13日消息,国会已提出15项与集体诉讼制度相关的法案。核心内容是将目前仅限于证券领域的集体诉讼,扩大至所有损害赔偿请求。相关法案曾于今年4月的听证会及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法案审查小组委员会上讨论,但因围绕退出机制及溯及适用等问题存在分歧,目前仍处于搁置状态。
目前讨论以共同民主党议员Park Gyuntaek提出的法案为主,法务部也提出了调整适用范围的替代方案。文在寅政府也曾于2020年推动扩大集体诉讼制度和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甚至进行立法预告,但最终未能完成立法。
“应审查是否与现有制度重叠”
Cho Baesook称,现行法律已设有针对企业违反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等行为追责的罚款及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因此在扩大集体诉讼制度前,应审查其与既有制度之间的关系。
她表示:“现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已规定最高可处以总销售额3%的严厉罚款,重复或重大违法时上限还会提高;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也在各项实体法中得到周密适用。”
Cho Baesook认为,若集体诉讼制度与现有罚款及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一并适用,企业承担的制裁和赔偿责任可能过于沉重。她强调,在将集体诉讼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民事损害赔偿请求前,应审视其与现有损害救济制度重复的部分。
“需要跨部门协商及影响分析”
Cho Baesook还指出,此次法案以议员立法形式推进,未经过适用于政府立法的法制处审查、监管改革委员会审查及相关部门协商等程序。
她指出,此次集体诉讼法案以议员立法形式推进,未履行政府立法所需的法制处和监管改革委员会审查、相关部门协商等程序。
关键在于应审查法案的程序性评估是否充分。鉴于集体诉讼制度可能对产业及贸易整体产生影响,除法务部外,还需要外交、贸易及产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开展经济影响分析。
Cho Baesook认为,也有必要确认法务部是否已与外交部、产业通商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充分协商。她指出,集体诉讼制度不仅可能适用于韩国企业,也可能适用于在韩国经营的外国企业,因此还须评估其未来演变为贸易问题的可能性。
不同于美国退出机制的许可条件
Cho Baesook指出,对于受害者若未另行表明退出意愿便受判决效力约束的“退出机制(Opt-out)”,也需要加以完善。
退出机制是指,除非受害者申报退出诉讼,否则即便未直接参与诉讼,也会受到判决效力约束的方式。该机制能够有效救济小额、多人数受害者,但也存在受害者在未充分知悉诉讼事实的情况下被纳入判决范围的争议。
Cho Baesook表示:“虽然美国采用退出机制,但美国在批准集体诉讼时,并非仅审查‘争点是否具有共同性’。法院会非常严格地审查‘支配性要件’,即共同争点是否压倒各受害者的个别情况;以及‘优越性要件’,即集体诉讼是否为最佳解决方案。”
支配性是判断共同争点是否比每名受害者各不相同的个别情况更重要的要件。优越性则是衡量集体诉讼是否比个别诉讼等其他救济手段更适当、更有效率的标准。
Cho Baesook称,目前已提出的法案主要依据争点共同性来判断是否许可诉讼,因此需要完善。她认为,由于损失金额和因果关系因受害者而异的案件也可能被纳入同一集体诉讼,有必要研究美国支配性、优越性要件等具体审查标准。
“若溯及适用,可能动摇可预测性”
Cho Baesook最担忧的是,将新集体诉讼程序适用于法律施行前发生事件的方案。
法务部提出替代方案,将法律施行前事件的适用范围限定在3年以内。虽然较原案缩小了对象范围,但仍将法律施行前发生的事件纳入新集体诉讼程序的适用对象。
Cho Baesook表示:“如果通过事后制定的法律,溯及适用于数年前的行为,并使天文数字般的集体诉讼成为可能,企业的可预测性可能从根本上受到动摇。”
企业会根据事故发生当时的法律、损害赔偿制度和保险保障范围管理风险。若之后设立的集体诉讼程序适用于过去的事件,导致赔偿对象增加,企业可能承担当时未曾预见的财务负担。
Cho Baesook认为,政府和执政党正试图通过溯及适用,将近期发生的大型事件纳入新集体诉讼程序的适用对象。但她指出,不能仅因眼前存在救济损失的必要性,就轻率对待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及保护企业信赖利益的问题。
她强调,立法过程中还应深入分析扩大集体诉讼制度将对企业投资、就业及融资造成的影响。在全球贸易冲突、地缘政治紧张等因素加剧经济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若要新引入此前不存在的制度,必须周密审查其对企业经营及整体产业的连锁影响,以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Cho Baesook表示:“必须经过冷静衡量企业一线的呼声和经济连锁效应的深入审议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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