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廉洁义务、性违规、酒后驾驶等除外

洪城郡新公务员轻微过失可用教育·现场志愿服务替代处分 View original image

忠清南道洪城郡将引入替代处分制度,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轻微过失,可用完成教育课程或现场志愿服务替代警告等处分。


阿视亚经济11日综合采访获悉,郡政府收集到意见称,任职不满5年的公务员为避免因轻微过失受到不利处分,往往消极行政并提前离职,因此引入该制度。


该制度将于本月31日起实施,适用对象为任职不满5年的公务员,适用于原本应给予警告、训诫或注意处分的行为。


据了解,2025年该郡共有28名公务员因轻微过失受到处分。


适用对象须在收到审计结果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审议。


若决定适用替代处分,当事人须在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教育课程或现场志愿服务,并提交证明材料。


未在期限内履行的,将维持原处分。


违反廉洁义务、性违规、酒后驾驶等严重违规行为不适用该制度。



洪城郡郡守Park Jeongju表示:“该制度是劳资双方共同制定的组织文化改善课题。我们将营造让员工不受束缚、能够秉持信念开展工作的环境,使积极行政成为组织文化的一部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