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推出权宜之计……主动申报“腐败”可减轻处分
主动申报减轻处分、扩大举报奖金等
仅停留在举报激励政策……过于片面
因“Jang Yungi事件”等办案不力及各类腐败问题而备受批评的警方,将着手完善制度,包括对主动申报腐败事实者减轻处分,以强化组织内部的自净功能。
不过,此次对策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警察组织长期存在的违规问题,仍是未知数。有观点指出,与其整治滋生违规行为的结构,此次措施更侧重于减轻主动申报者处分、扩大举报奖金等“举报激励政策”,相较于强化自净功能的初衷,措施显得较为片面。
警察厅10日表示,将推进对主动申报腐败问题者减轻处分。鉴于内部腐败行为具有特殊性,外部查处及当事人主动申报均存在局限,警方决定修改相关法律:若当事人主动申报自身违反义务的行为且经核实属实,可对其从轻处分或免予处分。
此外,为保护内部腐败问题举报人的匿名性,警方计划激活由律师代理匿名举报的制度。在推进与法律相关机构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的同时,代理举报费用将由警察厅提供支持。
为解决警方侦查过程中持续出现的泄密、侦查机密外泄等问题,警方还计划将举报奖金由每年约2700万韩元扩大至1亿韩元。警方认为,按现行预算难以提供足够奖励,因此拟通过提高奖金,推动形成举报腐败行为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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