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提高护理员配置标准合法”……养老护理机构一审败诉
“提供优质服务、稳定长期护理保险财政的目的正当”
养老护理机构运营方就政府强化养老护理机构护理员配备标准、取消额外配置人员加成制度提起诉讼,一审败诉。
据法律界10日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五庭(审判长法官 Lee Jeongwon)近日就运营养老护理机构的社会福利法人等12家机构起诉保健福祉部长、要求撤销告示处分一案,判决原告败诉。
保健福祉部于2025年1月通过修订告示,将养老护理机构护理员配备标准从“每2.3名入住者配备1人”提高至“每2.1名入住者配备1人”,同时废除了额外配置护理员的加成制度。
养老护理机构运营方对此不满并提起行政诉讼。其主张,因强化配备标准而无法额外配置护理员的机构,要么承受因违反标准而被扣减护理费用,要么为规避违规而被迫让现有长期护理服务对象退住。
不过,法院认定保健福祉部的告示合法。审判庭表示:“本案告示旨在提供优质长期护理服务、缓解护理员过重的工作负担,并在因老龄化导致服务对象持续增加的情况下稳定财政,以建立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该措施是实现上述目的的适当手段,因此其目的具有正当性,手段也具有适当性。”
法院还认为,随着人员配备标准提高,基准收费标准也相应上调,因而不能断言其侵害了私人利益。对于养老护理机构运营方提出的“社会福利师、护士、物理治疗师等人员的额外配置加成制度仍获保留,因此违反平等原则”的主张,法院也未予采纳,称“其与社会福利师等在负责业务等方面存在差异,人员配备标准也不同,不能视为相同的比较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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