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政府复审个人综合资产管理账户及防止压低股价法案
政府决定重新审查个人综合资产管理账户改革方案,以及所谓“防止压低股价法案”。此举源于李在明总统指示对两项议题进行全面复审,政府还计划纳入立法预告过程中政治圈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
据相关部门9日消息,财政经济部正在研究个人综合资产管理账户改革方案中取消额度结转、将合约期限缩短至5年(3+2年)所引发的反对意见。也有观点指出,新设仅限境内投资的“生产性金融个人综合资产管理账户”,将缩小现有用户的选择空间。
为减少继承税和赠与税而故意压低股价的“压低股价”防范方案,也将成为补充审查对象。政府近日提出,以近6年韩国综合股价指数各行业后25%、韩国创业板指数后10%水平的低市净率企业等作为判定标准,但有意见指出,企业可能通过仅在特定期间管理股价来规避规定。
房地产税制改革方案也收到超过4000件立法意见。尤其针对综合不动产税及资本利得税的计算过程,各方持续要求扩大将实际居住认定为例外情形的条件。
政府方案规定,因入学、工作变动、疾病、转学、海外居留、赡养父母等原因居住在其他地区时,最长3年的非居住期间可被认定为居住期间。另有意见要求,将育儿、照料家人或因翻修而搬迁的情形也认定为例外。
政府计划在制定施行令时,在考虑差额投资等被滥用可能性的同时,吸纳民众意见,灵活审查例外条件和认定期限。
夫妻共同署名持有一套住房的综合不动产税扣除方式也引发争议。虽然基本扣除额从12亿韩元提高至14亿韩元,但个别征税与一套住房特别优惠中何种方式更有利,会因是否实际居住及住房价值而异,因此有观点认为制度较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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