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尔、水原和大田厅配置5个联合调查科
将于今年10月成立的重大犯罪调查厅将新设5个联合调查科,由警方、国税厅、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参与。不过,按照侦查与起诉分离的基调,不具侦查权的公诉厅检察官被排除在组织构成之外,围绕其运作方式和实际成效的争议仍在持续。
据韩联社9日报道,正在进行立法预告的重大犯罪调查厅组织方案中,包括在首尔、水原和大田厅共配置5个联合调查科的计划。
首尔厅将设立电信诈骗、金融犯罪及虚拟资产联合调查科,水原厅将设立毒品联合调查科,大田厅将设立国家财政犯罪联合调查科。预计将有来自警方、海警的39人,以及来自国税厅、关税厅、金融委员会等机构的18人,共57名其他机构公务员被派驻。
外界关注的焦点在于,排除检察官参与的联合调查组织能否正常发挥作用。行政安全部提出了“公中警(公诉厅·重大犯罪调查厅·警方)联合调查部”构想,即公诉厅检察官不直接开展侦查,而是通过法律审查、搜查令审核及申请等方式为侦查提供支持。成立筹备组也表示,将在搜查令和起诉阶段完善与公诉厅的协作机制。
另一方面,法务部指出该构想缺乏法律依据。其理由是,不具侦查权的公诉厅检察官若参与侦查过程,可能在法庭上引发证据资格问题。现行法律禁止重大犯罪调查厅与公诉厅相互派遣人员,因此有观点认为,需要修法以明确规定检察官的权限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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