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起实施损失补偿制度综合改进计划
#. A某不久前经历了一件令人慌张的事。聚餐结束后凌晨回到家,发现自家大门已被砸坏。原来,因深夜联系不上A某而担心的父母拨打112报警,出警警员强行打开了大门。因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警员在现场留下一张名片后离开。急需修理大门的A某一时不知该到哪里、如何获得赔偿。
为在警方依法履职过程中民众遭受损失时迅速提供赔偿,相关制度将得到完善。
警察厅9日表示,将实施损失补偿制度综合改进计划。警方损失补偿是指:①警员依法履行职务时,②无责任民众遭受损失,③由国家以金钱形式补偿损失的制度。该制度依据《警察官职务执行法》第11条之2,自2014年起实施。
不过,此前如A某的情况,当事人不在现场或因现场情况紧急而难以告知相关制度时,往往难以申请赔偿。本次综合改进措施将通过手掌大小的指南及短信通知,帮助当事人便捷申请损失补偿,并引入损害评估咨询团。尤其将简化小额申请的审议程序,着重提升民众便利性。
上述措施预计将于10日起实施。警方期待通过此次制度改革,提高民众对损失补偿的了解,并积极向遭受损失的民众发放赔偿金。
警察厅相关人士表示:“今后也将持续发掘制度改进事项,保护民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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