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带汉堡、火鸡面酱料入拘留所……狱警收受在押人员7000万韩元
收受贿赂后将外部食品、衣物等带入拘留所
法院:“连最基本的守法意识都已背弃”
一名狱警因收受在押人员财物和宴请,并将汉堡、火鸡面酱料、衣物等偷偷带入拘留所,一审被判处实刑。
韩联社7日援引法律界消息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35庭(审判长法官Baek Daehyeon)于上月24日,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受贿等罪名,判处被起诉的狱警Jeong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5亿韩元。法院还下令追缴约7000万韩元。
为获得Jeong某递送物品而行贿的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根据A某请求参与行贿过程的律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另一名参与犯罪者也被另行判刑。
Jeong某于2021年5月左右在首尔拘留所工作期间,与因涉嫌违反《暴力行为等处罚法》共同伤害罪等罪名被羁押的前黑社会成员、在押人员A某关系密切。A某被安排在由Jeong某管理的监区。
此后,Jeong某开始将A某要求的汉堡、火鸡面酱料等食品,以及鞋子、T恤、袜子等外部物品偷偷带入拘留所。据调查,其利用针对狱警的安检相对宽松这一漏洞带入物品。
物品通过多人转交的方式递送。A某将所需物品交给前来会见的律师后,律师通知A某的熟人,再由该熟人将物品交给Jeong某。据悉,Jeong某随后利用夜间巡逻等工作时机,将物品交给被单独关押的A某。
Jeong某因此收受的财物和宴请价值达7000万韩元。贿赂不仅包括现金,还包括公寓认购款、鞋子及酒店住宿费等多种形式。据调查,Jeong某以这种方式收受财物的时间长达约3年7个月。Jeong某还涉嫌应A某请求,非法获取并提供其他在押人员的个人信息。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积极索贿,并以收受贿赂为代价带入在押人员所要求的食品、衣物等,甚至背弃了狱警应具备的最低守法意识。”
合议庭接着指出:“狱警履职行为的公正性和廉洁性,以及整个刑事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廉洁性和社会公众对此的信任,显然均遭到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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