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并非歧视美国企业,将说明《信息通信网法》宗旨与效果”
就美国共和党联邦众议员信函正式表态
回应滥用担忧:“对境内外经营者一视同仁”
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7日就一直为Coupang辩护的美国共和党联邦众议员致函抗议修订后的《信息通信网法》一事表示:“该法案不含歧视美国企业的内容。”
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称:“该法案旨在应对数字环境变化带来的社会危害,并强化用户保护,因此予以推进。”并表示:“法案不包含任何针对美国企业的歧视性因素。”该委员会还补充称:“将考虑到法案制定的宗旨,与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向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说明引入法案的目的及预期效果等。”
此前,隶属美国共和党的联邦众议员就修订后的《信息通信网法》向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发出了一封带有抗议内容的施压信函。
这些议员在当地时间6日公开的信函中主张:“(修订法)对网络言论和表达构成重大威胁”,“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将处罚行使受宪法保护权利的美国企业和用户。”他们认为,该法的适用范围模糊,可能被用于政治审查等用途。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上月也曾发布报告,称韩国政府歧视性对待Coupang等美国企业,此举违反韩美贸易协议。
另一方面,于上月7日施行的修订后《信息通信网法》,核心内容是对故意传播虚假操纵信息的媒体机构、企业型YouTuber等,追究最高相当于损失额5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该法还要求Naver、Kakao、谷歌等平台运营商承担删除、屏蔽虚假操纵信息的义务。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再次确认,该法对境内外经营者一体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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