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内性侵智力障碍女性
78名工作人员全部被停职处分
巴基斯坦一所警察局内发生骇人事件:一名警察对一名20多岁的残疾女性实施性侵。当地政府已对涉事警察局全部78名警察及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分。这是巴基斯坦针对单一警察局采取的最大规模集体惩戒措施。
据巴基斯坦多家媒体7日报道,事件发生于本月2日当地时间,地点位于巴基斯坦北部大城市拉合尔。患有精神障碍的A某(20多岁)离家后迟迟未归,其父亲随即外出寻找女儿。家属经多方打听后获悉,“一名男子骑摩托车载走了女儿”,便立即前往附近的加兹阿巴德警察局。
父亲快抵达警察局时接到消息称,“女儿哭着回家了”,于是立刻赶回家中。A某向家人表示:“一名警察骑摩托车载我到警察局,随后在高级官员面前对我实施了性侵。”此后,A某在调查人员陪同下准确指认了位于警察局大楼二层的案发地点。
“旁观工作人员也是共犯”……巴基斯坦史上最大规模处分
巴基斯坦当局立即逮捕被指认为施害者的警察,并以性侵、警察渎职及滥用职权等罪名对其立案侦查。此后,警方对该警察局所属的78名警察及内部工作人员全部作出停职处分。
警方表示:“根据警察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一切违法和不当行为。”警方说明全员停职的理由称:“一名便衣警察在没有女警陪同的情况下,将一名女性平民带入警察局内部,却没有任何工作人员询问缘由或予以制止。”当局正通过性犯罪专案部门继续调查,并计划将所有涉案人员开除。
旁遮普邦检察总长Irfan Sadiq Tarar也将此案定性为重大事件,表示:“针对女性和儿童的犯罪绝不能被容忍。将通过透明、严格的调查,依法严惩所有责任人。”
权力型性犯罪蔓延……要求结构性改革的呼声高涨
此案再次点燃了巴基斯坦民众对公权力的不信任,以及对针对女性犯罪现状的担忧。女性权益活动人士严厉批评称,这是“滥用公权力、展现警察组织内部普遍不负责任现象的极端案例”。
知名女权活动人士Farzana Bari指出:“警察局内发生性侵以及警察滥用职权,并非一朝一夕的问题。受害者甚至无法在向男性警察报案的过程中感到安全,因此我们自20世纪90年代起便一直推动设立女警专属警察局。”
即使在巴基斯坦,对性侵施害者作出处罚也极为罕见。根据可持续社会发展组织的数据,2024年巴基斯坦全国性侵案件的有罪判决率仅为0.5%。即便在案发地旁遮普邦,2025年的有罪判决率也仅停留在4%左右。侦查和证据收集不力、审判延误,以及社会对性暴力受害者的污名化等因素共同造成了这一结果。
人权团体警告称,若不超越对直接责任人的简单处罚,对国家机构整体进行结构性改革,并加强外部监督机制,公权力实施的类似犯罪仍将持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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