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亿→数千亿的“企业集团掌门人罚款”……Ju Byeonggi公平交易委员会为何加码[Why&Next]
以遗漏关联公司资产、销售额中较大金额为基准
新设向企业集团掌门人个人征收的罚款
似乎体现严惩大企业违规行为的意志
在公平交易委员会下半年向总统进行的工作汇报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之一,是所谓新设“企业集团掌门人罚款”的方案。若在提交指定大企业集团资料过程中遗漏关联公司,将对企业集团掌门人个人处以罚款,金额最高可达被遗漏关联公司资产总额与年均销售额合计中较大金额的10%。公平交易委员会计划在下半年推进相关法律修订,以引入该制度。
引入10%比例罚款……体现“严厉处罚”意志
据公平交易委员会10日消息,此次工作汇报是首次正式明确将对企业集团掌门人个人引入“比例罚款”。此前,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长Ju Byeonggi曾在今年5月的记者座谈会上表示,正研究针对虚假提交指定资料新设最高200亿韩元的“定额罚款”。经过3个月的内部研究后,现已制定比例罚款方式及具体处罚标准。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人士说明称:“对于虚假提交指定资料中难以核算规模的行为,将处以定额罚款;对于遗漏关联公司,则将根据违规规模,向企业集团掌门人处以比例罚款。这是对原有构想的进一步具体化。”
指定资料是公平交易委员会每年为指定大企业集团而要求企业集团掌门人提交的资料,涵盖关联公司、亲属、高管及股东情况等,是大企业集团政策的基础性核心信息。然而,根据现行《公平交易法》,对虚假提交或遗漏资料的处罚仅限于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亿韩元以下罚款,因此其实际效力不足的批评持续存在。
公平交易委员会内外也有评价认为,这一举措反映了Ju委员长一贯强调严肃应对大企业违规行为的意志。法律界相关人士称:“Ju委员长此前在学界和研讨会等场合,持续提及有必要严厉制裁虚假提交指定资料的行为。新设比例罚款,可视为这一问题意识制度化的结果。”
实际上,在Yoon Suk Yeol政府执政的3年间,因虚假提交指定资料而被举报至检方的企业集团掌门人仅有1人;但Ju委员长就任后,HDC集团、DB集团和Youngone集团等3个企业集团的掌门人接连被举报至检方。近期,相关指引还进一步收紧:若因提交虚假资料而在近3年内曾受到警告,原则上应举报至检方。
按“资产或销售额中较大金额”核算……堵住规避大企业集团认定的漏洞
企业集团掌门人罚款的核算标准采用资产和销售额中较大的一项,也受到关注。这与公平交易委员会现有罚款体系主要以销售额为标准的做法不同。此举被解读为防止企业故意遗漏销售额极低、但持有房地产或股票等大额资产的关联公司,以规避被认定为大企业集团。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人士说明称:“即便销售额微薄,若遗漏持有数千亿韩元资产的公司,也可能规避被认定为公开披露对象企业集团(资产5万亿韩元以上)或限制相互出资企业集团(资产10万亿韩元以上)。考虑到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及潜在收益,以资产和销售额中较大金额为标准较为合理。”
若适用于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年举报的案例,罚款规模可能达到数千亿韩元。Youngone集团会长Seong Gihak因涉嫌遗漏82家关联公司、借此规避公开披露对象企业集团认定而被举报,其遗漏关联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24万亿韩元。按10%简单计算,罚款规模将达3240亿韩元。HDC集团会长Jeong Monggyu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遗漏的20家亲属公司,年度资产总额也处于1万亿至1.2万亿韩元水平。按相同标准计算,罚款最高或接近1200亿韩元。不过,这两个案例均为过去发生的事件,未来引入的企业集团掌门人罚款制度不会追溯适用。
财界正密切关注其影响。一名大企业相关人士称:“直接让企业所有者个人承担经济负担的制裁,是企业最为敏感的手段。这被视为旨在传递强烈警告信息、实际上处于最高级别的制裁。今后,企业不得不更加重视关联公司核查和指定资料提交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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