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下检察官制服前往,恐陷人事晋升瓶颈”……检察官赴重大犯罪调查厅的两难
任职约10年的普通检察官加入至关重要
与现有检察厅职级结构不匹配
任用说明会未能解答疑问
“全都在协商中”……被指信息不足
也担忧沦为“履历镀金”驿站
将于10月2日成立的重大犯罪调查厅,从确保人力这一首道关卡起就步履维艰。为使重大犯罪调查厅平稳落地,拥有丰富重大案件侦办经验、任职约10年的普通检察官加入必不可少;但检察系统内部因降级及转为调查官身份的标签,对前往重大犯罪调查厅态度冷淡。虽然预计不会出现大规模调动,但也有观点认为,资深检察官或临近退休的检察系统高管等人,可能为抢占所谓“重大犯罪调查厅首只企鹅(先驱者)”头衔,将其作为积累履历而报名的机会。
政府也推出了激励措施。检察官如本人希望,可在明年4月30日前无需另行考试,被任命为重大犯罪调查厅调查官。根据该期间的临时特别规定,其担任检察官期间的薪酬也将原样得到保障。地方检察厅厅长级将被任命为一级调查官,次长及部长级检察官为二级调查官,拥有10年以上经验的检察官为三级调查官,任职未满10年的普通检察官则为相当于四级的调查官。无论职级如何,其身份最终均将变更为“司法警察官”。
“空手而来”的说明会引发“这是就业诈骗吗”不满
一线人员指出,关于重大犯罪调查厅的信息不足,且缺乏沟通。重大犯罪调查厅开厅筹备组自前一天起在釜山、昌原、光州等地举办非公开任用说明会,但据称连通知都未能妥善发出,一线检察官的出席率较低。一名任职3年的普通检察官表示:“仅在4日收到了通知书,具体日程和地点却没有接到通知。由于无法进行信息交流,甚至有人认为各部门是否至少应派一名代表参加。”
前一天举行的重大犯罪调查厅开厅筹备组说明会上,围绕人事和待遇的具体问题接连提出,但得到的只有“正在协商中”的答复。对于长期任职人员的地区轮换标准,以及毒品、数字取证等特殊业务调查官去向的问题,筹备组方面称“尚未确定”。针对薪级晋升、担忧与警察出身人员竞争晋升时处于不利地位、重大犯罪津贴发放规模等敏感问题,也仅表示“需要审查编制”“将在就任后决定”,未能提出明确指引。一名参加说明会的检察官称:“全都是‘协商中’,以至于甚至出现了‘这会不会变成就业诈骗’的玩笑。”
岗位不透明、身份认同混乱……恐成“履历镀金中转站”
检察官的态度从观望转为冷淡,背后是因为存在多重风险。首先,与现有检察厅的职级结构存在较大错配。例如,任职10年以上的检察官享受三级待遇,但重大犯罪调查厅的三级岗位相当于局长级,全国合计仅22个(不含总部),预计将出现严重的人事晋升瓶颈。一名任职11年的检察官表示:“听说任职未满10年者将从四级起步,即便积累法律职业经历,也无法保证晋升三级。这样一来就没有前往的动力。”一名检察厅厅长称:“检察系统中最擅长侦查的、任职约10年的检察官,如果以三级或四级待遇进入局长级岗位,将难以从事一线侦查工作,侦查质量必然会急剧下降。”
一名部长级检察官表示:“检察官(Prosecutor)一词的词源本身就意为提起公诉,通过起诉取得有罪判决是检察官的核心身份认同。如果只负责侦查,却在不了解审判结果的情况下抽身,就与警察没有区别,因此不会轻易选择调动。”
法律界内外指出,重大犯罪调查厅可能无法吸引具有使命感、愿意长期任职的人才,反而沦为准备跳槽至律师事务所者的“履历漂白场”。有观点认为,一些检察官可能仅在开设律师事务所前花一两年积累“重大犯罪调查厅侦查经历”这一履历,随后便离开,令该机构成为其职业生涯的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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