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上市股票的大股东等为申报对象
境外股票于明年5月申报缴税

今年上半年转让韩国境内上市股票的大股东等,须在本月底前进行预定申报并缴纳税款。


韩国国税厅5日表示,将向2.1822万名股票转让所得税预定申报对象提供有关是否属于申报对象及申报方式等的预定申报指引服务。预定申报指引对象较今年2月的1.5651万人增加6171人,增幅为39.4%。


今年上半年股票转让所得税预定申报对象2.1822万人……须在本月底前申报缴税 View original image

申报对象为在2026年上半年(1月至6月)期间,转让上市股票的大股东、通过场外交易转让上市股票的小股东,以及转让非上市股票的股东。上市公司大股东是指,在转让日所属经营年度的上一经营年度结束日,其持股比例或市值符合大股东标准;或在上一经营年度结束日后通过取得股票而符合持股比例标准的人员。


境外股票无需进行预定申报,因此今年上半年交易境外股票并产生转让所得的纳税人,不应在本次预定申报中申报,而须在2027年5月最终申报期间进行申报和缴税。不过,即使境外股票交易出现亏损,若同一期间存在属于韩国境内股票转让所得征税对象的转让收益,也可合并计算盈亏,因此须进行最终申报。


2026年上半年归属的股票转让所得税预定申报对象,须在8月31日前通过电子申报(Hometax、Sontax)或向住所地管辖税务署提交书面申报。


韩国国税厅自本次申报起,在Hometax申报页面新增股票转让所得税递延征税提示窗口,加强指引,避免纳税人在短期转让由配偶、直系尊亲属或直系卑亲属赠与的股票时错误填写取得价格。此外,还提供预先填入股票信息、转让明细及转让所得金额等内容的服务,以及股票交易明细查询、股票转让申报助手等多种申报辅助服务。



韩国国税厅相关人士表示:“韩国国税厅在申报后会对申报内容进行精密分析,并对涉嫌不如实申报者实施申报核查,在此过程中持续发现追征股票转让所得税的案例。对于持续查获逃税行为的类型,计划进一步进行细致核查。希望纳税人认识到‘如实申报是最佳节税方式’,并正确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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