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进行股票交换,31日新股上市
"支付收购价款后仍将确保流动性"
友利金融集团旗下东洋生命将按计划推进股票交换程序。
东洋生命4日表示,公司董事会已批准不行使与友利金融控股全面股票交换相关协议中的解除权,并继续推进相关程序。
双方今年4月签订全面股票交换协议时,将因行使股份收购请求权而产生的收购价款超过2000亿韩元时可解除协议的权利纳入合同条件。
最终股份收购请求权行使结果显示,收购价款约为2045.7487亿韩元,略高于这一标准;但经综合考量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及交易稳定性等因素后,决定不行使合同解除权。
这是因为,若股票交换中断,原本期待领取收购价款的股东可能面临意外混乱,交易日程变更也可能加剧市场不确定性。
此外,本次股份收购请求权的收购价格已反映相关法律规定的溢价,超出额度亦未达到足以决定解除合同的重大程度,这些因素均被纳入考量。
东洋生命认为,在7日支付收购价款后,公司仍将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因此对财务稳健性的影响有限。
以今年上半年为基准,预计韩国新偿付能力制度比率为205.0%,较去年末的179.8%上升25.2个百分点,维持了稳定的资本充足水平。
据此,东洋生命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将于11日转移至友利金融控股,友利金融控股新发行股份预计于31日上市。
东洋生命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决定不行使合同解除权,是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和维护与市场之间的信任置于首位的结果。公司将顺利完成既定的股票交换程序,并以与友利金融的协同效应为基础,竭尽全力实现可持续增长及提升全体股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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