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厅长职务代理:“将禁止腐败行为者在侦查部门任职”
就刑事诉讼法修订,警方指挥层首次表态
侦查权限扩大,相应需强化监督与惩处
警察厅在《刑事诉讼法》修订带来的刑事司法体系变革前夕,出台恢复公众信任的方针,包括今后禁止主要涉案腐败人员在警方侦查部门任职。
警察厅厅长代理Yu Jaeseong于4日下午3时左右召开全国指挥层视频会议时表示:“《刑事诉讼法》修订案已于今日国务会议表决通过,预计将于10月实施。为消除公众忧虑、推动新刑事司法体系成功落地,警方将以组织的命运为赌注做好准备。”
Yu代理首先提出,要提高侦查的完结性和专业性。警方将从多方面加强与重大犯罪调查厅的合作,同时与公诉厅检察官密切协商,迅速且负责任地落实补充侦查要求。此外,警方还将记录全部侦查过程并予以透明公开。
对于侦查权限可能过度膨胀的质疑,他表示:“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腐败,警方也不可能例外。除《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强化的刑事程序监督外,包括公诉厅要求更换侦查机关、扩大异议申请权人范围等,警方还将制定管控措施,落实警察配偶及直系尊卑亲属回避制度,并采纳警察侦查改革委员会关于设立警方侦查人权及监察调查机构等建议。”
他强调,警方将彻底监督侦查过程中的腐败行为,禁止打听案件情况,并原则上对案件请托行为以职务举报处理,采取严厉措施,以消除对前任官员享受特殊优待的忧虑。
与会者一致认为,应强化与提高后的责任相匹配的监督和惩处。警方计划推动将主要涉案腐败人员不得在侦查部门任职正式制度化。
Yu代理强调:“不会让警方侦查延误或出现空白,致使民众蒙受无辜损失。警方侦查唯一的指向是民众,其标准仅是法律和原则。”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