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员会建立信息共享法律依据
指定金融安全院为信息共享分析机构
今后,涉嫌语音钓鱼的金融、通信及侦查信息将集中至信息共享分析机构,并建立由相关机构共同利用这些信息的体系。
金融委员会4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防止电信金融诈骗受害及返还受害资金特别法(电信诈骗受害返还法)》及其实施令修正案正式施行。
此前,语音钓鱼信息共享·分析人工智能平台(ASAP)自2025年10月起基于银行业信息运行,但由于缺乏信息共享的明确法律依据,主要参与机构仅限于金融机构等,信息利用存在局限。
此次修正后,金融公司、电信运营商、侦查机构等即使未获得信息主体的个别同意,也可向信息共享分析机构提供涉嫌语音钓鱼的信息。共享信息的机构包括金融监督院、金融情报分析院、电子金融业者(预付卡业者)、加密资产交易所、韩国信息通信振兴协会等。
参与机构可结合其他机构的信息及分析结果,用于紧急封停被用于犯罪的电话号码、开展犯罪侦查等。共享对象包括疑似受害及诈骗账户信息和交易记录、账户实名人信息、疑似用于语音钓鱼的电话号码及用户信息、恶意应用程序相关信息,以及金融公司对疑似受害交易的探测信息等。
为确保信息共享的法律稳定性,修正案还规定,可在一定范围内不适用《金融实名法》和《信用信息法》等关于限制提供信息的规定。同时,为防止个人信息被误用或滥用,还设置了信息保存期限、销毁及删除方式等管控机制。
金融委员会当天指定金融安全院为信息共享分析机构。金融安全院将凭借此前运营ASAP的经验及金融领域安全专业能力,承担信息共享分析机构的职责。配合法律施行,该机构还已完成与电信运营商、侦查机构等的系统对接,确保可立即启动疑似信息共享。
金融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第二金融圈也将积极提供与银行相同的信息,通信及侦查信息也将共享至ASAP,语音钓鱼应对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我们将持续监测ASAP运行情况,并稳步推进结合人工智能技术的模式分析等ASAP升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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