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日本强制实施继续雇佣制度
劳动条件与企业负担差异显著
对于是否将现行60岁的退休年龄延长至65岁,或维持退休年龄但引入让劳动者可在一定期间继续工作的继续雇佣制度,政界、劳方和资方之间的意见尖锐对立。
延长退休年龄和继续雇佣制度均以延长高龄群体就业为共同点,但其法律性质、劳动条件及企业负担存在显著差异。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是在维持现有劳动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法律延长受保障的退休年龄本身。相较之下,继续雇佣制度是指劳动者退休后,企业通过再雇佣或延长合同等方式保障其在一定期间内继续就业的制度,可重新调整薪资和职务。日本虽规定企业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可持续就业至65岁的机会,但相当多劳动者是在被削减薪资的条件下获得再雇佣。
民主党更倾向于分阶段将法定退休年龄延长至65岁。其逻辑是,国民年金开始领取年龄正逐步推迟,而法定退休年龄仍维持在60岁,导致退休后至领取年金前出现收入空档,因此应延长退休年龄本身。
在第22届国会代表提出延长退休年龄法案的共同民主党议员Park Hongbae在接受阿视亚经济采访时表示:“即使法案获得通过,各行业、各工作场所的劳资双方仍需要协商及准备时间。”他称:“退休年龄与年金领取年龄之间的收入空档正不断扩大,这已是无法再推迟的课题。”他还强调:“韩国劳动力市场中,雇主对劳动条件拥有较强的决定权,因此即便引入相同制度,劳动条件也可能比日本进一步恶化。与薪资和劳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的继续雇佣制度相比,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更符合保障就业稳定性的宗旨。”
另一方面,经营界及部分政界人士考虑到企业负担,将继续雇佣制度视为现实替代方案。他们认为,延长退休年龄可能增加人力成本,因此维持退休年龄、同时允许调整薪资和职务的继续雇佣制度更具现实性。
国民力量党议员Lee Jongbae近日代表提出《促进青年就业特别法》修正案,为讨论引入继续雇佣制度增添了动力。修正案规定,实施继续雇佣制度的企业必须制定并提交青年就业计划,公共机构则须将此纳入经营评价。该立场在支持扩大继续雇佣制度的同时,也认为应配套建立防止青年就业减少的制度性措施,更倾向于有条件引入继续雇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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