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原特例市按雇佣劳动部指南
统一劳动者酷暑·严寒应对标准
“在酷暑和严寒中工作的现场劳动者,其安全是不可替代的首要价值。”
昌原特例市市长Kang Giyun在统一劳动者酷暑·严寒应对标准时作出上述强调。
昌原特例市2日表示,为应对近期持续多日的酷暑等极端天气,切实保障公共领域现场劳动者的安全,将统一酷暑期·严寒期应对标准,并强化安全管理。
此前,市属各部门在酷暑期作业现场混用雇佣劳动部的“实时体感温度”与气象厅的“特报标准”,导致不同现场的休息时间不一、是否停工的标准各不相同。
为消除这一混乱、填补“安全标准盲区”,市政府将应对范围从酷暑期延伸至严寒期,推进三大策略:统一整合应对标准、在合同阶段强制落实安全义务、加强现场指导与监督。
首先,将各部门、各项目原本不同的应对标准,统一为雇佣劳动部指南规定的标准。该标准不仅适用于市政府本部,也将同等适用于昌原市公共领域的所有现场,包括一线劳动者、受托机构及下属机构等。
酷暑期间,体感温度达到33℃以上时,必须每2小时休息20分钟;达到35℃以上时,必须每小时休息15分钟。高温时段,即下午2时至5时,原则上建议除非不可避免,否则停止户外作业;体感温度达到38℃以上时,原则上建议除灾害及安全管理等所需紧急处置作业外,停止户外作业。严寒期间也将严格执行根据寒潮特报缩短作业时间及安排休息的标准,以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为超越单纯建议、提升实效,市政府还将改善工程及劳务服务合同制度。市政府将在招标公告和任务指示书中纳入统一后的酷暑期·严寒期作业现场应对标准,自招标及签约阶段起明确规定安全管理义务。
此举将进一步强化合同依据,使现场能够积极采取安全措施,并营造劳动者可正当行使休息权及停工权的环境。
昌原特例市市长Kang Giyun表示:“此次统一应对标准并将其写入合同,是为保障劳动者‘天热或天冷时可以休息,遇到危险时可以停止作业’这一理所当然的权利而采取的措施。今后也将竭尽全力营造让市民能够切身感受到的安全作业环境。”
昌原市为现场劳动者安全制定应对标准值得肯定,但与此同时,还应配套开展行政指导,确保昌原市的指南能够准确传达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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