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出于善意救助野生动物,也可能面临法律处罚
专家:“习惯人类后,生存能力会下降”
一名将幼年乌鸦带回家饲养约一周的40多岁女子,因涉嫌违反《野生生物保护及管理法》被判有罪。不过,法院考虑到其承认犯罪并表示悔过等因素,决定暂缓宣告罚金刑。
韩联社1日援引法律界消息报道,议政府地方法院刑事第六独任庭法官 Lee Yonghee 对因涉嫌违反《野生生物保护及管理法》被起诉的40多岁女子A,作出暂缓宣告70万韩元罚金的判决。暂缓宣告是指虽认定有罪,但酌情暂不宣告刑罚的制度;若两年内未再犯罪,刑罚效力将消失。
A因涉嫌于2025年6月初在京畿道议政府市绿杨洞禽禽铁路桥下方的公园发现一只幼年乌鸦后,将其带回家中饲养而被移交审判。有关A饲养乌鸦的投诉经国民申诉平台受理后,调查随即展开。
警方调查显示,A将坐在铁路桥附近的幼年乌鸦放入纸箱、鸟笼等容器中饲养约一周,随后将其送回最初发现的地点。据悉,她向警方陈述称:“登山结束下山途中发现了这只幼年乌鸦,觉得可怜便带回家中”,“照料约一周后,又将它放进纸箱,带回最初发现的地方。”
审判庭表示:“考虑到被告人对犯罪行为表示悔过、系初犯,以及在不了解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实施行为等因素。”
现行《野生生物保护及管理法》规定,无论是否属于濒危物种,未经许可均不得捕捉或采集由环境部令指定的野生生物。取得、运输或保管非法捕获的野生生物,同样属于处罚对象。乌鸦虽非濒危物种,但属于禁止擅自捕捉的野生生物。
乌鸦被认为是鸟类中智力最高的物种之一。因此,韩国国内外不时出现试图将幼年乌鸦当作宠物饲养的情况。美国华盛顿大学研究团队确认,乌鸦能够多年记住人类面孔,并将危险人物的信息传递给其他个体。部分物种如新喀里多尼亚乌鸦,还因会自行加工树枝制作钩状工具取出食物、展现出卓越的问题解决能力而闻名。
专家指出,将野生鸟类带回家饲养也可能对动物造成伤害。野生动物一旦习惯人类,便可能降低在自然环境中寻找食物或躲避天敌的能力,放归后存活的可能性也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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