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3年6个月、3年,罚金60亿韩元、15.8亿韩元

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而被起诉的前律师事务所员工,在二审中也被判处实刑。

韩联社供图

韩联社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法律界31日消息,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三庭(审判长法官 Lee Seunghan)本月16日以违反《资本市场法》等罪名,判处前律师事务所员工 Ga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9.6亿韩元。此前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亿韩元。


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前员工 Nam某被判处与一审相同的有期徒刑3年,罚金则由16亿韩元减至15.8亿韩元。


法院还分别向Ga某和Nam某追缴约9.8亿韩元和约5.2亿韩元,并撤销了两人的保释决定。


合议庭说明减轻刑期及罚金的理由称:“Ga某以检方主张的方式获取未公开信息这一点,部分未获证明;对于Nam某,法院也对其获取未公开信息的时间作出了不同认定。”


合议庭还表示:“两人的犯罪行为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公平性与公信力,甚至降低了律师事务所的信誉,属于严重犯罪。两人在充分认识到违法性的情况下仍实施犯罪,情节恶劣。”


一同受审的前私募基金员工 Ko某被判处与一审相同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000万韩元。另两名前员工的刑罚较一审减轻,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8个月、缓刑1年。



曾担任大型律师事务所信息系统员工的Ga某和Nam某,被指于2022年8月至2024年6月期间,频繁登录企业咨询团队律师的电子邮件账户,窃取有关公开收购、增资发行及股票转让协议等未公开信息,并将其用于股票交易。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