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扩大适用数据保障选项……不良经营者将退出市场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发布促进虚拟运营商发展方案
无线电频率使用费减免比例从50%扩大至90%
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用户自8月起将因数据安心选项(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扩大适用,即使流量用尽也能继续上网。在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市场经营者林立的情况下,政府将统一整顿注册及运营条件,使具备最低能力的经营者能够参与竞争;同时还将建立并实施针对缺乏用户保护能力的不良经营者的管理及退出机制。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31日在首尔政府大楼举行的经济关系部长会议暨民生物价特别管理相关部长工作组会议上,公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激活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方案》,并表示将支持减轻家庭通信费用负担。
韩国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市场长期以来以不自建设备、转售移动通信运营商资费套餐的模式为主,依靠价格竞争力发展,目前已有59家经营者并存。由于没有自有设备,除价格优惠外,难以自主设计并差异化资费套餐及服务;客服中心服务不佳、易受语音诈骗侵害等问题,也导致用户信任度下降。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将一并改善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的资费、终端和入网流程,以减轻通信费用负担。首先,此前已适用于三大移动通信运营商的服务质量保障政策,也将以批发方式提供给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并从8月起分阶段实施。
对于现有约90种批发供应资费套餐,将无需分担额外费用即可适用安心选项;尤其是5G资费套餐,还将部分下调批发价格,即移动通信运营商所得份额。此外,在财政部门协助下,中小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的频率使用费减免比例将从现有的50%提高至90%,同时建立可根据遵守法规及用户保护水平等因素差异化适用减免比例的依据。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预计,这将使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行业整体每年节省约250亿韩元成本。
在终端方面,政府将进一步激活二手手机安心交易经营者认证制度,并为推广中低价及全网通终端,组建由相关部门、制造商和流通企业参与的协商机制并予以运营。此外,政府将推进修订相关公告,以促进可在线即时开通的嵌入式SIM卡使用;并将与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合作,把基于个人数据的定制化资费套餐比较及推荐服务扩大至主要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
此外,在转向批发价格自主协商机制后,政府计划在年内对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市场整体竞争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重新审查监管体系相衔接。
制定服务型、独立型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的法律定义及设备功能要求
政府还将着手构建新型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模式进入市场的基础。为支持其成长为拥有自有设备的服务型、独立型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政府将打包推出制度改善、投资支持和允许共享基础设施等措施。
政府首先计划为新型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模式构建进入市场的基础:其可向移动通信运营商租用通信网络,同时通过自有设备自主设计多样化资费套餐及合作服务。为此,将制定服务型(部分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和独立型(完全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的法律定义及设备功能要求,并将负有网络互联义务的经营者扩大至三大移动通信运营商。政府将根据设备持有水平差异化核定费用;独立型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的批发价格原则上通过自主协商确定,但如提出异议,政府将事后核验价格核定的适当性。
为促进金融、流通、休闲等非通信企业进入市场,并减轻中小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的成本负担,政府将允许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基础设施向其他经营者再提供服务,即移动虚拟网络运营支撑服务,并细化相关程序;同时还将推进与政策性金融挂钩的投资支持,以减轻设备投资负担。
尤其是不同于以往讨论仅停留在提出政策方向,此次将制定可实际支持市场准入、具备可执行性的具体制度化方案,并计划自下月起迅速启动修订施行令及公告等后续制度改善工作。
提高客服中心咨询人员标准……开展全面实态检查
政府还将加强用户保护体系。为使具备最低能力的经营者能够公平竞争,将统一整顿注册及运营条件,并建立和实施针对不具备基本客户服务及用户保护能力的不良经营者的管理和退出机制。
为解决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最主要的不便——客服中心接通延迟问题,政府将提高咨询人员配置标准,实施客服中心定期评估,并开展包括加强面向中小经营者培训在内的全面实态检查。为确保市场重组在不给用户造成不便的情况下顺利进行,还将完善企业并购时应遵守的指引。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表示:“通过此次措施,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用户规模将持续扩大,拥有自有设备的服务型、独立型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也将至少新增3家并实现成长发展,从而形成可持续的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生态体系。”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