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出血最终治疗率”达99.9%

健康保险审查评估院30日表示,已对全国268家急性期脑卒中诊疗医疗机构开展适宜性评估,并评选出112家优秀机构。


第11次急性期脑卒中评估一级机构地区分布情况。健康保险审查评估院供图

第11次急性期脑卒中评估一级机构地区分布情况。健康保险审查评估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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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审查评估院以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期间经急诊室住院的急性期脑卒中患者诊疗情况为对象,开展了第11次评估。本次评估在原有缺血性脑卒中基础上,新增了对出血性脑卒中治疗的评估。


268家评估对象机构由46家高级综合医院和222家综合医院组成。其中,同时配备设施、设备及专业人员并运营“卒中重症监护室”(Stroke Unit)的机构占44.8%。高级综合医院的比例为100%,而综合医院仅为33.3%。健康保险审查评估院说明称,该比例较第10次评估提高12.7个百分点,表明设施和人力配置水平有所改善。


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在抵达医院后120分钟内接受血管内取栓术的比例为95.1%;出血性脑卒中患者在24小时内接受蛛网膜下腔出血最终治疗的比例为99.9%。不过,在全部评估对象机构中,实施血管内取栓术的机构占56.7%,实施蛛网膜下腔出血最终治疗的机构占58.6%,显示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提供最终治疗的能力存在差异。


从症状发生到抵达急诊室所需时间的中位数为3小时28分钟,较第10次评估缩短16分钟。使用救护车的情况下耗时123分钟,未使用救护车则耗时552分钟(约9小时),相差约7小时。


综合评分平均为85.17分,获得95分以上的一级机构共有112家,占41.8%,分布于全国所有区域。评估结果可在健康保险审查评估院官网、医院评估综合门户网站及移动应用程序查询。



健康保险审查评估院院长Hong Seungkwon表示:“脑卒中从症状发生到接受最终治疗的时间,是决定患者生存和预后的核心因素。我们将持续完善适宜性评估,以缩短患者获得最终治疗所需时间,并加强医疗机构的治疗能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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