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在一审结案庭审中求处无期徒刑

一名30多岁男子因涉嫌杀害同居熟人后,将尸体遗弃在京畿道杨平郡两水头附近南汉江,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7年。检方已就该判决提起上诉。


首尔北部地方检察厅29日表示,因杀人及遗弃尸体罪被起诉的Seong某(35岁)不服一审判决,检方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上诉。检方此前在本案结案庭审中曾求处无期徒刑。


首尔道峰区首尔北部地方检察厅全景。韩联社供图

首尔道峰区首尔北部地方检察厅全景。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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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4合议庭于本月23日判处Seong某有期徒刑27年,并责令其佩戴定位追踪电子装置15年。审判庭当时认定:“被告具有充分的杀人动机,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受害者实施勒颈行为,足以预见其死亡的可能性。”因此,被告构成杀人的未必故意。法院还将其遗弃尸体后冒充受害者向受害者母亲发送短信、删除手机及聊天记录等试图掩盖犯罪的行为纳入量刑考量。



Seong某涉嫌于2026年1月在首尔江北区住所内殴打与其共同生活的受害者后将其勒死,随后将尸体装入租赁车辆,遗弃在京畿道杨平郡两水头附近的南汉江江边,因此被移送审判。受害者遗体直至本月1日才被发现,遗属在案发约半年后才举行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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