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第301条差别关税及第232条品类关税将维持
韩国贸易协会:“应重新整顿对美出口及供应链战略”

随着美国开始全面推进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实施的对等关税退款,有预测认为,以《贸易法》第301条和《贸易扩展法》第232条为核心的高关税基调仍将持续。尤其是美国政府已预告将针对中国等国的过剩产能采取追加关税措施,韩国出口企业被指应在核查关税退款程序的同时,重新整顿供应链管理及对美出口战略。


韩国贸易协会29日在首尔江南区三成洞COEX举办“美国关税措施调整及关税退款说明会”。


本次说明会旨在分享各类型关税措施、当地关税退款现状及实务注意事项,其中包括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23日按当地时间公布的《贸易法》第301条强迫劳动相关措施。说明会由三个环节构成,分别为:第301条关税措施及应对方案、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的关税退款及第122条关税诉讼动向、以及第232条关税调整及注意事项;约150名出口企业相关人士出席。


韩国贸易协会全景。韩国贸易协会供图。

韩国贸易协会全景。韩国贸易协会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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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贸易协会贸易研究室室长Jo Seongdae预计,即使《贸易法》第122条关税终止后,基于第301条的高关税基调仍将延续。Jo Seongdae表示:“尽管相关措施的法律正当性存在争议,美国仍将继续维持通过《贸易法》第301条实施的国别差别关税,以及通过《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实施的品类关税。企业应综合考虑今后将公布的第301条过剩产能措施,制定经营及出口战略。”


随后,Samjong KPMG常务Kim Taeju说明了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实施的对等关税退款现状,以及《贸易法》第122条相关诉讼动向。Kim Taeju强调:“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自4月启动退款处理系统后,不确定性已得到消除,实际退款也正在进行。由于具体程序可能因企业情况而异,因此有必要在关税专家协助下积极利用退款机会。”



Deloitte Anjin合伙人Sim Jongseon分享了《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品类关税的执行动向及实务注意事项。Sim Jongseon说明了钢铁、铝、铜品类关税由按含量价值征税转为按总额征税的调整内容,并建议称:“鉴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正为提高措施实效性,加强强迫劳动相关进口限制及贸易欺诈查处,企业有必要彻底管理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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