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与前·现任经济报纸记者共谋
利用1800篇特色股报道获利85亿韩元
前·现任经济报纸记者、会计师等人利用特色股报道拉抬股价后赚取价差,并就报道发布对价收受钱财,已被集体移送审判。
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金融调查第二部部长检察官Kim Taegyeom于29日表示,以违反资本市场法等嫌疑,逮捕起诉了4人,包括出身会计师的类似投资咨询公司代表A某及经济报纸记者B、C、D某;另对经济报纸记者E、F、G某及普通投资者H某等4人进行不拘留起诉。
据检方消息,A某等人涉嫌在2020年10月至2025年6月期间,通过利用约1800篇特色股报道进行抢先交易的手法,获取约85.5亿韩元的不正当利益。
D某涉嫌在自己撰写的特色股报道发布前买入相关股票、在报道发布后卖出,并于2022年10月至2024年7月期间获取约7.4亿韩元不正当利益。其还涉嫌为逃避金融监管部门查处,利用熟人名下证券账户隐匿犯罪所得。
A某以每篇特色股报道支付30万韩元为条件拉拢记者。在与E某共谋后,又依次招募B、F、G某。B某随后又拉拢C某,共有5名经济报纸记者有组织地参与犯罪。D某则利用自己拥有的报道发布权限单独实施犯罪。
检方调查结果显示,A某挑选交易量较低、股价波动性较大的中小盘股及题材股,撰写特色股报道初稿后交给记者。记者予以报道,A某等人在报道出现在门户网站、家庭交易系统和移动交易系统之前,预先买入相关股票。报道公开后,普通投资者的买盘涌入、股价上涨时,便立即卖出以赚取价差。据了解,A某获利最多,达71.3亿韩元;B某获利3.5亿韩元,E某获利7.5亿韩元,F某获利2.6亿韩元,H某获利6000万韩元。
检方还额外确认,相关人员曾就报道发布对价往来大额钱财。A某与B某向C某支付约1.5亿韩元;此外,A某分别向E某支付约1.16亿韩元、向G某支付约2800万韩元。调查显示,他们通过在自动取款机取现、将现金放入健身房储物柜及银行转账等方式收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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