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韩屋体验业和面向外国游客的城市民宿若未公示住宿价格,即使首次被查处,也将被处以停业处分。
政府28日在国务会议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旅游振兴法实施令修正案》。此次修正案是对今年2月25日公布的“根除价格欺诈对策”的后续措施,计划于下月4日公布后立即施行。
此前,韩屋体验业即使未张贴住宿价格表,或收取高于公示价格的费用,首次违规的处罚也仅限于责令整改。面向外国游客的城市民宿业也没有关于公示并遵守价格的义务规定,处于价格标示的监管盲区。因此,政府通过修正案新增了面向外国游客的城市民宿业须公示并遵守价格表的规定。
此外,对于韩屋体验业和面向外国游客的城市民宿业未公示住宿价格、收取超过公示价格的费用等损害消费者信任的行为,处罚将进一步加强,首次违规即直接处以停业5天。这一强化处罚措施已自7月14日起通过修订施行的《公共卫生管理法实施规则》,开始适用于普通住宿业和生活住宿业。
政府表示,未来还将通过修订《出租车发展法实施规则》和《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把适用范围扩大至出租车行业和餐饮接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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