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明确“不开发核武器”原则

政府将正式启动核动力潜艇引进项目“张保皋N项目”。距离去年10月韩美首脑会谈中特朗普政府表态支持韩国建造核动力潜艇尚不足一年。


核动力潜艇引进项目正式启动……特别法案即将立法预告 View original image

据国防部28日消息,《关于核动力潜艇获取、运营及安全管理等的特别法案》(特别法案)预计将于近期进行立法预告。韩国海军近期已向联合参谋本部提交核潜艇需求提案书等,启动武器体系引进所需的正式程序,此举被解读为将按正规流程推进该项目。


政府正以“张保皋N项目”之名推进韩国型核潜艇引进项目,拟使用浓缩度低于20%的低浓铀作为燃料。政府计划于2030年代中期下水首舰,并于2030年代后期形成战斗力。尽管具体性能参数尚未公开,但据悉军方计划研发3艘8000吨级核潜艇。


特别法案拟明确写入“不以开发、制造或拥有核武器为目的”的原则。这是韩国首次在国内法律条款中明确载入不开发核武器的原则,旨在消除国际社会对于韩国或借核潜艇项目尝试开发核武器的忧虑。


根据政府今年5月公布的基本计划,韩国已明确表态,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核武器,也不会开发核武器。政府随后明确称,将在与美国密切沟通的基础上,在获取和管理核动力潜艇推进体系所需低浓铀的全过程中,诚实履行核不扩散义务。政府还承诺,将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共同建立适用于核动力潜艇的保障监督体系,并履行高标准核不扩散义务。


特别法案还将遵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配合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的核查程序、保护国民免受放射性物质危害并保护环境、制定核潜艇核动力相关安全标准等内容列为基本原则。


鉴于核潜艇项目是举全国力量推进的战略项目,特别法案还大量纳入旨在加快项目推进的优惠条款。核潜艇项目可被排除在大型武器体系获取项目启动前必须进行的项目可行性调查范围之外,并可缩短研发及试验评估期限,或在防务采购合同中适用不同的成本核算规定。特别是,若出现核潜艇相关核材料获取延迟、国际谈判延迟或设施选址指定延迟等变数,可在事后调整核潜艇项目的合同期限、金额及条件等。



此外,法案规定设立由国务总理担任委员长的“核动力潜艇战略委员会”,审议核潜艇设施选址、资金筹措等重要事项。国防部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副委员长,海军参谋总长也将作为当然委员加入。法案还规定每10年制定并实施核潜艇基本计划,同时每10年制定包括放射性废物管理、核辐射灾害预防与应对计划在内的安全管理基本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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