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k Suhong的嫂子:“并无诽谤目的”
虽请求从轻处理,仍维持与一审相同判决
因涉嫌散布有关主持人Park Suhong的虚假事实而被判处罚金的嫂子Lee某(54岁)已提起上诉。
据韩联社7月27日报道,Lee某一方当天向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提交了上诉状。
此前,法院于7月23日在Lee某因涉嫌违反《信息通信网络法》诽谤罪被起诉的二审中,与一审相同判处其1200万韩元罚金。Lee某涉嫌在KakaoTalk群聊中发送包含“Park Suhong出演节目时曾与女性同居”等虚假内容的信息。此外,她还涉嫌诽谤称Park Suhong谎称其嫂子和哥哥侵吞了自己的钱财。
法院认定,Lee某通过KakaoTalk信息向熟人发送了有关Park Suhong私生活的虚假内容。尤其是,Lee某从未亲眼在Park Suhong家中见过该女性,却将其表述得如同亲眼目睹一般。
法院表示:“被告从未在受害人家中见过该女性,却发送了‘似乎和女性在一起’这类仿佛亲眼目睹的信息,属于捏造并传播虚假事实。”
Lee某一方请求从轻处理,称“这只是为澄清冤屈而作出的防御性应对,并无诽谤目的”,“是愚蠢且令人羞愧的行为”。她还在最后陈述中,就伤害Park Suhong和Kim Daeye一事致歉,并表示:“我深刻反省,今后绝不再发生此类事情。我会成为不让孩子们感到羞愧的母亲。”
但法院仍作出与一审相同的1200万韩元罚金判决,亦未采纳Lee某一方关于相关信息只是熟人之间私下交流的主张。
Lee某此前因涉嫌将Park某经纪公司法人信用卡中的2600万韩元用于个人用途,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挪用资金罪成立,于2026年2月被韩国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已终审确定。
另一方面,围绕Park Suhong家人的法律纠纷尚未结束。其亲哥哥Park某因涉嫌侵吞娱乐经纪公司法人资金及Park Suhong出演费等,于2026年2月被韩国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此外,Park Suhong针对哥哥夫妇提起的约98亿韩元损害赔偿诉讼也仍在进行中。该民事诉讼的一审宣判预计将于2026年9月11日在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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