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将扣押葡萄酒调换为“陈列用假瓶”
索要共计7000万韩元打点资金
还通过虚假举报人骗取7500万韩元奖金
检方:“有必要制衡扣押物处置及对特别司法警察的指挥权”
海关公务员因调换被扣押葡萄酒收取3000万韩元现金,并推出虚假举报人骗取7500万韩元走私举报奖金,已在羁押状态下被移送审判。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刑事第一部(代理部长检察官Park Hyangcheol)27日表示:“已于24日以涉嫌违反《关于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的法律》中的斡旋受贿、受贿等罪名,对首尔海关六级公务员A某和B某提起羁押公诉。”
A某和B某被指于2023年8月向葡萄酒行业从业者C某提议,将扣押的379瓶高价葡萄酒调换成用于陈列的假瓶,并暗中转交给C某。此后,两人以“需要打点将下达销毁指令的检察官和海关仓库负责人”为由,收取C某3000万韩元。同年12月,调查显示,两人还以交付葡萄酒并让C某获得更多走私举报奖金为由,额外索要4000万韩元。
A某还涉嫌在2022年接获同事举报的“增高营养剂”逃避关税案件后,伪造举报书,谎称由其妹妹举报,并骗取7500万韩元奖金。韩国关税厅以此案为契机,于2025年12月废除了代为举报制度。
该犯罪行为在检方对扣押物处置作出指挥的过程中曝光。海关方面曾建议销毁葡萄酒,但检方以379瓶中的363瓶已过追诉时效为由,指示返还,因此调换计划落空。之后,两人又以暗中转移其余16瓶并让C某获得更多奖金为由,索要额外财物,C某遂向警方举报。
检方说明称:“即使在现行法律规定扣押物处置决定权及对特别司法警察官的指挥权归属检察官的情况下,仍有人试图转移扣押物。这一案例充分显示出有必要建立对第一线侦查机关的制衡机制。”目前已提出的部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包含将扣押物处置主体由检察官改为司法警察官、排除检察官处置主体资格的内容。
检方认为,扣押物既是没收等刑罚执行的对象,也是证据物,因此应由负责提起和维持公诉、执行刑罚的检察官作出最终处置,才能实现司法监督。
检方还指出,将于2026年10月2日施行的《公诉厅法》删除了检察官对特别司法警察官的指挥和监督权限,并强调:“此类腐败犯罪恐被掩盖。”其意指,若对特别司法警察官的制衡装置被削弱,将难以事前阻止或事后查处滥用职务权限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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